事件和时间
事件描述 (Event Description)
在2022年6月22日的县法院审判中,陪审团裁定申请人犯有对未满16岁儿童进行性侵(指控2)、乱伦(指控3)、对未满16岁儿童进行性侵犯(指控5)和对其子女或直系后代进行性侵(指控7)。
申请和诉求 (Application and Claims)
申请人对定罪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因以下三项理由的不安全且不令人满意的定罪: 1. 指控3(乱伦)的定罪是不安全且不令人满意的,因为陪审团不可能在合理怀疑的基础上得出申请人对投诉者实施了性侵的结论。 2. 指控3的定罪是不安全且不令人满意的,因为陪审团不能在合理怀疑的基础上确定所指控的行为发生在《克拉姆斯法案1958》第44(1)条生效期间。 3. 由于主审法官曾以检察官身份签署针对申请人的起诉书,导致出现实质性司法不公。
司法决策 (Judicial Decisions)
回应方承认第五项理由成立,需下令重审。尽管如此,法院仍需处理第一和第二项理由,因为这两项理由的任何一个成功将导致指控3的无罪裁决。法院决定不支持第一和第二项理由,但支持第五项理由,认可法官存在合理的偏见。
争议焦点和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
- 申请方:
- 申请人主张指控3的定罪不安全,陪审团无法在合理怀疑下确认是否进行了性侵。 - 提出了证人FO的证词的不确定性,认为生活经历会影响其记忆和说法。
- 回应方:
- 承认了在法官还是检察官时对申请人签署过起诉书的事实,表示这样的背景可能导致合理的偏见。
证据与论证逻辑
- 证人FO在VARE(视频录制审讯)中提供的证据显示她对事件的描述模糊,经交叉询问后确认对行为的记忆并不清晰。
- 法院探索了FO的年纪和当时的情况,以判断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在相关法律生效前。
裁决和影响
裁决结果
法院决定支持理由五,认为法官存在偏见,因此需进行新的审判。
裁决分析
- 法律解释和适用:
- 本案涉及《克拉姆斯法案》的两项相关条款,解释的关键在于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
- 诉讼策略:
- 应用程序在证据上强烈依赖于证人FO的证词,任何不确定性都可能构成其辩护的重要部分。
- 司法裁量权:
- 法官原来的角色为检察官影响到其在审判中的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