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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命令 恢复令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67U条的规定,发出了一项恢复命令,授权和指示元帅,澳大利亚联邦警察的所有官员以及澳大利亚联邦所有州和地区的警察部队的所有官员,在必要时可通过武力: 请求被告米切尔先生给予微软团队会议的链接进行听证会,因为他目前住在城市E。在进一步命令之前,要求各方制止给法官奥沙尼西的书房发送任何进一步的电子邮件和/或通信,并要求文件按正确的程序归档。 当事人有权向任何警官或任何儿童保护部门的成员提供这些命令和/或决定原因和/或在这些诉讼中提交的文件的任何副本。 已为以下原因指定了独立儿童律师:(a)有关身体、性或心理虐待的指控显然已被报告给州福利机构和警察。 [父亲从哪里收集[X]的地址]的居民,[C女士]参与了一次高速警车追逐,并在[城市B]的车辆中有孩子时发生事故,并被送往医院的心理健康部门。 我同意收养她是因为言语和身体上的虐待以及遗弃和孤立问题……[X]欣喜若狂,欢天喜地地拥抱着我。 母亲向我朗读她手机上发送给父亲的短信,内容如下:4月12日下午12:29(昆士兰时间12:29):嘿,[米切尔],你有办好[X]的航班吗? 父亲接受了我迄今为止已朗读的短信交换,认为它们或多或少是正确的,但他说他没有收到周二上午发送的行程表。
上诉获准。2023年8月1日由学识渊博的法官作出的判决被撤销。上诉人重新被判刑,但不再受到进一步惩罚。在重新行使量刑裁量权时,声明上诉人因本案侵犯法规已经被羁押,总共持续238天,从2023年1月27日到2023年9月22日。声明今天所作的判决在量刑时已考虑该段监禁时间,并且该段时间不计入已服刑的时间。
上诉获得批准。
W是2009年出生的孩子,X是2010年出生的孩子,他们应该与父亲一起生活。根据双方协议,孩子们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与母亲见面和交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母亲可以在每两个星期日的傍晚6:30给孩子打电话。父亲需要在收到法庭判决七天内提供给母亲一个可以联系孩子的电话号码。 在这些判决生效后的12个月内,并且前面的判决已经执行,孩子们可以在北领地的儿童接触中心与母亲见面至少两次,父亲需要做一切必要的事情来促进孩子的报名,前提是母亲需要提前至少28天通知她与孩子见面的意图。 任何一方都不能过量饮用非法药物或酒精(超过法定驾驶限度),也不能让孩子在过量饮用非法药物或酒精的人的陪伴下。 独立的儿童律师应尽快安排以个人服务的方式向父亲提供这些判决的副本。 双方应按照北领地法律援助委员会评估的方式共同承担独立的儿童律师的费用。 所有现有的申请将被驳回。注意:判决的形式取决于法院的记录。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揭示涉及家庭法律诉讼中的人、相关人或证人的程序是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款,本法庭已批准以Sachs&Massen(No 2)这个化名来发布这个判决。
根据上述文本可以总结如下信息:关于2010年出生的孩子X,所有以前的监护令均被解除。孩子将与第一被告父亲V先生生活。第一被告父亲将拥有孩子的独立监护权。孩子可自由选择与申请人姐姐M女士共度时间。申请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需:(a)尊重其他当事人的隐私,不询问孩子关于其他当事人个人生活的问题;(b)尊重地谈论其他当事人;(c)不在孩子的面前侮辱或贬低其他当事人;(d)不与他人串通一气侮辱或贬低其他当事人,并尽力确保他人不在孩子的面前侮辱或贬低其他当事人;(e)不试图与孩子讨论任何争议问题,或允许第三方这样做;(f)禁止和禁令已经发布,孩子不能与B先生接触任何性质的联系。申请人和第一被告父亲应保持互相知晓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在发生任何变动时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将根据法院记录进行。注意:按照法院规定,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被审核以纠正轻微的排印或语法错误,或记录根据法院规定10.13条项下的命令变动。《家庭法1975年》第121节规定,在家庭法律诉讼中,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识别人、关联人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家庭法1975年》第121节(9)(g) 的批准,本法院已经以"Moffett & Varrone"的化名对本判决进行了公开发布。
上诉方在2022年8月2日对轻伤普通犯罪的定罪被撤销。该案件被退回到Richlands的治安法庭,由另一位法官审理,而不是Shearer法官。 上诉方凭借自己的保证获得保释。 对其他四项罪行(未在使用过的注射器或针头上采取合理注意和预防措施、拥有已使用的用具或烟具、持有涉嫌与毒品犯罪有关的财产、非法持有涉嫌被盗财产)判处的4个月监禁刑被撤销,代之以对上诉方的定罪,但不再进一步处罚。 定罪记录被保留。 2022年8月3日作出的保护令被撤销,并将该事项退回到Richlands的治安法庭由另一位法官审理,而不是Shearer法官。
申请人母亲,[MS ORAV]拥有对在2017年出生的孩子X(又名X)的唯一监护责任。法庭儿童专家会尽快在最终法令下达后协助将孩子转移到申请人生母的身边。 被告一方应在法庭区域的4楼等候,直到获得安全人员许可离开。此外,被告一方受限制,并颁布禁令,禁止其在法庭的3楼出现,直到被告知申请人生母已带着孩子离开。 根据申请人生母和被告一方的书面约定,孩子将与被告一方共度时间,并在双方达成协议时执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a)每年的一个时机,为期两周,日期在学校假期内,假期需要被告一方在发生时间前至少四周提前书面确认;(b)如果被告一方前往布里斯班,在提前至少四周的书面通知下,为期不超过七天的时间按照双方商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c)在母亲带孩子到B市期间,每周可以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长达一天的时间。 被告一方与孩子进行视频通话,根据被告一方和申请人生母的书面约定,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a)在两周的停工期后,在为期八周的立即过渡阶段,每周一和周三下午5:30 - 6:00进行视频通话;(b)在第二个过渡阶段,为期八周,每周三下午5:30 - 6:00进行视频通话;(c)在第三个过渡阶段,为期八周,每两周的周三下午5:30 - 6:00进行视频通话;(d)完成第三个过渡阶段后,按照孩子的要求,可以在合理的时间进行视频通话。 所有未处理的申请将被驳回,并从待处理案件列表中移除。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条款,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以确定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身份是违法的。 请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款的规定,本法院以假名Orav & Keskula批准发布此判决。
请将以下文本用中文进行总结:要求对于2020年8月31日提交的开案申请和2021年7月26日提交的修订开案申请予以驳回。 注意:法院记录的形式可能会有所调整。 注意: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受到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4(b)条),或者根据第10.13条的规定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否则禁止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的程序中涉及到的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身份。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已经批准将该判决书以Gaze&Maltby的化名进行公开。
根据1886年《法官法案》第224(1)(a)条,允许延长提出上诉通知的时间至2021年7月27日。 根据1886年《法官法案》第224(1)(c)条,允许修改上诉通知以符合根据1886年《法官法案》第222条规定的上诉批准表格。 允许上诉。 撤销在2021年6月22日在汤斯维尔地方法院对逃税罪行(五项之一 - BCS #:2102219255)判处的为期18个月的缓刑。 将此事案件退回汤斯维尔地方法院重新审理和重新考虑。 关于费用,不作任何裁决。
拒绝排除2019年11月12日芝加哥警察局与申请人之间的虚假电话交谈的申请。
1. 允许上诉。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总结: 1. 同意上诉。 2. 撤销有罪判决和没收令。 3. 宣判被告无罪并释放。 4. 关于费用不做裁定。
上诉受理。
被驳回的上诉。
1. 上诉被驳回。 2. 关于费用没有作出裁决。
以下是对上述文本的中文总结: 1. 上诉被驳回。 2. 关于费用没有作出任何决定。
允许上诉。
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rejected.
新南威尔士社区与司法部部长打算促进上诉人母亲和2013年出生的孩子C以及2015年出生的孩子D每年四次进行监督探视。请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应经法院记录确认。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澳大利亚资本领地)第121(9)(g)条,本法院以Percy&Curtis和Anor的化名获得了首席大法官的批准,刊登了本判决。请注意:本判决原因的副本可能会被审核以纠正一些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澳大利亚资本领地)17.02A(b)规定),或者记录一个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澳大利亚资本领地)17.02规定的命令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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