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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驳回第一被告在上诉中提出补充证据的口头申请。 2) 拒绝上诉的请假。 3) 撤销2018年8月30日修正的上诉通知书。 4) 申请人应支付第一被告在请假上诉申请方面的费用,计算为1,500美元。注意:此订单的形式还需根据法院记录进行录入。注意: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已批准对该判决以Cassuben & Cassuben和Anor的化名进行发布。注意:此份法院裁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根据《2004年联邦家庭法规则》(Cth)的第17.02A(b)条进行审核,以更正轻微的排字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第17.02条进行记录以变更订单。
请将提交于2018年10月24日的丈夫宣誓书的第12和第13段删除。注意:订单的形式取决于在法院记录中输入订单。请注意,根据1975年(CTH)家庭法案第121(9)(g)条款,本法院已通过化名Charisteas & Charisteas and Ors的方式批准此判决的发布。注:这份裁决文书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一些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04年(CTH)家庭法规17.02A(b)规定)或记录根据2004年(CTH)家庭法规17.02规定进行的订单变更。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 上诉被驳回。 (2) 在这些命令签发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丈夫支付妻子67,600美元的上诉费用。 (3) 妻子支付丈夫交叉上诉的费用,金额为5,000美元,该金额将从根据上述第2条命令所要求的支付金额中扣除。 (4) 在丈夫根据初审法官的命令支付到妻子的金额后,妻子支付第四被告交叉上诉的费用,金额为40,000美元。注意:命令的形式还要根据法庭记录的输入而定。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家庭法》(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条的规定,该法院批准通过假名Charisteas & Charisteas and Ors公开发表此判决。注意:该法院对于判决理由的这份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小的排印或语法错误(澳大利亚联邦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17.02A(b)条),或者根据澳大利亚联邦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17.02条进行命令的变更登记。
以下是对文本的总结:(1)在上诉WA 20 L of 2016中,上诉人获得对2016年9月13日的第11号令的上诉许可。(2)部分准许上诉。(3)废除2016年9月13日的第11号令。(10)Charisteas夫人支付一半的上诉WA20 L of 2016的费用,并在28天内达成协议或评估费用。(11)XYZ Pty Ltd支付一半的上诉WA20 L of 2016的费用,并在28天内达成协议或评估费用。(12)对XYZ Pty Ltd所做的所有禁止其处理其或信托资产的命令进行修改,以满足根据上述第11号令要求支付Charisteas夫人费用的需要。(13)丈夫在28天内支付带有附带诉讼的上诉费用。(注:根据《家庭法规1975年》(Cth)第121(9)(g)条第一支部的规定,法院已批准以XYZ Pty Ltd和其他人标志的伪名进行本判决的发表。注意:这份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轻微的印刷或语法错误(根据《家庭法规2004年》(Cth)第17.02A(b)规则),或记录根据《家庭法规2004年》(Cth)第17.02规则对订单的变更。
以下是对上述文本的汉语总结: (1) 2018年6月8日提出的上诉申请被驳回。 (2) 申请人应支付被申请人的申请费用,如果不达成协议则由法庭评估。 备注:该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庭记录中该命令的输入。特此声明,根据1975年《家庭法令》(Cth)第121(9)(g)条,首席大法官批准该法院以化名Keil&Kingscote的形式发布本判决。备注:本法院对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核,以纠正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家庭法规则》2004年(Cth)第17.02A(b)规定),或记录根据《家庭法规则》2004年(Cth)第17.02规定的命令的变更。
以下是对上述文本的中文摘要: 1. 拒绝对Crisford法官于2014年7月3日作出的命令提出上诉的申请。 2. 拒绝于2015年10月9日提出的进一步证据申请。 3. 丈夫需按照当事人/当事人的方式支付妻子在上述第1项命令中提出的上诉申请的费用和附带费用,并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这些费用进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Commonwealth)家庭法案第121(9)(g)条款,本法院已获得首席大法官批准以Suiter & Suiter的化名发表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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