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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被允许修订起诉书。 第七被申请人被允许在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10点前提交对修订起诉书第43段的回应。 第七被申请人对修订起诉书第43段的回应必须在2023年11月1日上午10点前分发给所有当事人。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录入。 注意:本法院对裁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事法庭(家事法)规则》2021年第10.14(b)),或者根据第10.13条记录对命令的更改。 1975年《澳大利亚家事法》第121节规定,在家事法庭诉讼中,除非在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发布能够辨认出与家庭法庭诉讼有关的人士、相关人士或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注意:本法院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事法》第121节第9(g)款的规定,已经批准以“Warin & Warin”为化名发布本裁决。
被告的费用申请导致了本日的驳回。请注意,该命令的形式需按照法院记录进行。请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更正次要的排字或语法错误,或根据第10.13条款进行命令的变更记录。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法案》第121条款,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识别在家庭法律诉讼中涉及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一种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法案》第121(9)(g)条款,本法院以Moretti & Moretti为化名的方式发布本判决已经获得批准。
概要: 所有先前的育儿令将被解除。就于2014年出生的X和于2017年出生的Y的亲职责任,将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给双方父母: (a)在涉及孩子问题上,父亲拥有对孩子的独立育儿责任。 父亲在收到有关孩子或两个孩子的医生或相关保健专业人员的报告后,及时向母亲提供副本。 该命令并不使母亲有权访问孩子接受治疗的地方,除非在父亲(在与健康问题相关的方面独自拥有亲职责任的情况下)的邀请下。 当母亲与孩子共度时间,并且她有权让新的治疗医师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a)由C医生于2020年2月14日和2021年4月22日签发的精神评估报告;(b)由B女士于2020年3月3日和2021年5月11日签发的家庭报告;以及(c)决定理由和本令的副本。 双方得以自由参加任何学校活动、聚会或会议,这些活动、聚会或会议通常应允许孩子的父母出席。 (C)根据请求,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应根据上述(b)款项,在澳大利亚联邦所有入境和出境点将上述孩子的姓名列入旅行监控名单,并在进一步命令前继续保留孩子的姓名在监控名单上。 双方可以向孩子各自的学校和诊治医生及相关保健医疗专业人员提供本令的副本。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90XT(1)(a)条款,只要对Harrison先生在该基金中的利益产生可分割的付款,受托人将按照2001年家庭法(退休金法规)第6部分的计算方法向Vanetti女士支付相应金额,并相应减少Harrison先生的权益。
以下是对文本的中文简述: 1. 上诉被允许。 2. 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的命令将被撤销,并且从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及家庭法庭(第2部)作进一步命令的日期起生效。 3. 此案将被重新审理,由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及家庭法庭(第2部)的另一位法官负责。 法院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Cth)第9条,向上诉人授予费用证书,该证书根据法院意见,授权总检察长根据该法向上诉人支付上诉相关费用。 法院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Cth)第6条,向被上诉人授予费用证书,该证书根据法院意见,授权总检察长根据该法向被上诉人支付上诉相关费用。 法院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Cth)第8条,向当事人授予费用证书,该证书根据法院意见,授权总检察长根据该法向他们支付重新审理相关费用。 注意:命令的形式应该符合法院记录中的内容。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及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Cth)第10.14(b)条款,对法院判决理由的副本进行审查,以纠正其中的小的拼写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及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Cth)第10.13条款记载命令的变化。 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条,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揭示与家庭法案有关的案件中的被识别人、相关人士或证人是违法的。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9)(g)条款,该法院批准以Maidment & Insley为化名的人发表判决。
下面的文字概述如下: 1. 丈夫于2021年12月16日提交的复议申请,针对2021年11月29日法官登记员作出的决定,将被驳回。 2. 法官登记员在2021年11月29日作出的第一项决定将被确认。 3. 妻子申请复议2021年1月21日作出的决定,将被允许并且相关决定将被解除。 每一方承担自己的费用,并与妻子申请延长2020年11月11日作出的决定的时间有关的其他费用,并解除当天作出的预留费用的决定。 丈夫应在本命令签发之日起14天内支付于妻子的一项申请费用,金额为4,924美元。 丈夫和妻子的法定代表人应在14天内提交一份共同的指示纪录,规定进一步管理诉讼的安排。 在2022年3月1日下午12:00前,将再次安排高级法官登记员Sudholz行动案件管理的听证会。 注意: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的记录输入。 注意: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印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记录命令的变化。 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第121条(Cth),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在公开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中,公开涉及诉讼的人、相关人或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1. 母亲获准根据她于2021年10月6日提交的修改初始申请书,以无法辩护的方式进行进一步处理。 2. 所有以前的抚养命令被解除。 3. 母亲对2016年出生的孩子X拥有单独的父母责任。 母亲应在孩子患上严重疾病或受伤后尽快通知父亲,并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和必要的权限,以允许父亲直接从任何治疗医生获取信息。 父亲应立即向母亲提供他在本文第6段中所述的首选联系方式。 母亲的律师应尽快向父亲提供已封存的命令副本。 所有现有的申请被驳回,并将此事从未决案件列表中移除。 《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规定,未经法院特别授权,将任何涉及当事人、证人或其他参与诉讼的人的家庭法诉讼的记载发布或传播给公众是一项可判处一年监禁的犯罪。 《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表涉及家庭法诉讼的诉讼程序的身份的出版物是一种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规定,本法院根据Pritchard&Maddrell的化名批准公开此判决。
1. 2021年7月27日的2(b)命令的顺序被改为每个星期日晚上7:30至8:00之间。 2. 被申请人被禁止去孩子们的学校、课外活动或其他孩子们经常去的地方。 3. 独立儿童律师有权将以下文件复制并提供给D博士和家庭报告撰写人:(a)由申请人首次准备的维多利亚警察传票文件束,由被申请人修改并经独立儿童律师批准并发送给D博士。 4. 在此事件中,所有各方有权在7(a)处提供给D博士的文件束存在争议时保留自由申请权利。 5. 根据本案中第d(ii)部分的要求,被申请人应立即支付与在F街,E市郊房产上登记的三项担保费用或金额:(a)...;(b)...;和(c)...。 6. 被申请人在办理结算前必须自费采取一切行动以移除F街,E市郊房产上登记的三项担保:(a)...;(b)...;和(c)...。 7. 关于2021年10月15日预订调解会议的费用问题将保留由审判法官决定。 8. 此案件转至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庭的第1部,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并指出了以下标准:(a)涉及严重家庭暴力的指控需要上级法院关注;(b)如果该案件进入最终听证会,预计需要超过4天的听证时间(5至6天)。 9.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根据Green & Booth的化名批准对本判决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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