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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文本的概括: 1. 原告有权依靠于2023年2月27日在参考上由Joanne Lichaa和Aneet Kaur Bhalla所作的书面陈述; 2. 原告有权向Edward Farah发出传票,要求他在参考上提供证据; 3. 被告应支付原告于2023年3月17日提交的动议通知及于2023年5月31日修正的费用; 4. 如需要进一步或其他命令,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
根据1975年《家庭法》的第44(6)条,授予申请人许可,以依据该法案的第VIII部分提起财产分割救济诉讼。 在这些命令发出之日起的14天内,被告按照Sterling Legal于2022年8月4日的信函要求公开披露,并对2022年7月6日的命令中的6(c)号命令进行其他遵守。 在收到被告的完整和真诚的披露材料和一份完成的资产负债表后,授予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其初始申请的许可。 在这些命令的日期之后的28天内,如果各方对夫妻财产共有的任何财产的价值不能达成一致,各方必须进行以下一系列行为:(a)申请人向被告提供至少三位合适资格的财产评估师的姓名;(b)在提名之后的七天内,被告选择一名财产评估师来执行本段的职能和目的;(c)在评估的目的上,各方的律师准备并商定一份对财产评估师的联合指示函;(d)财产评估师对财产在2016年2月29日和当前价值进行评估;(e)财产评估师确定的公平市场价值将对各方的谈判具有约束力;(f)该任命和评估的费用按照各方平均承担。 该案件将于2022年12月16日上午10点在一名司法注册员面前进行指引听证会,以进行持续的案件管理。 注意: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输入。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10.14(b)条款,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被审查以纠正微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10.13条款记录命令的变化。 根据1975年《家庭法》第121条(Cth),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识别涉及家庭法诉讼的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注意:根据《家庭法》1975年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庭以Thakur和Asgari的化名公开刊登本判决。
根据这些命令,出生于2011年的孩子X在未满16岁之前不得与申请人父亲Keramati先生共度时间。一旦X满16岁,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与父亲相处。需要注意的是,该命令的形式可能会根据法院记录的条目进行修改。此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小的打字或语法错误(《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记录对命令的变更。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揭露家庭法律诉讼中涉及的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以Keramati和Sehat化名发布这一判决。
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2部分,本命令是由申请人和独立儿童律师达成一致,且在被告方面未受到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根据附在本文件上的标记为“A”的文件。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第62B条和第65DA(2)条的规定,这些命令所产生的义务细节以及如果违反这些命令可能产生的后果的细节都在附件A中列出,并且这些细节都包含在这些命令中。 所有未决的申请都被驳回,案件从等待最终处置的案件列表中移除。 指示独立儿童律师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与孩子们见面,向他们解释这些命令。 我的助理被指示将这些命令的副本发送到被告的最后已知电子邮件地址,并提到可能使他在法庭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则。 注意:命令的形式可能受法院记录的影响。 注意:此法院判决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或者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第121条,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指认涉及家庭法诉讼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已经批准以Ansari&Nawaz为化名发表此判决。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总结: 1. 2019年8月21日作出的有关孩子X与父亲共度时间的命令被暂停执行,待进一步命令。 2. 从这个日期起,对于在这些诉讼中提交的所有宣誓书,将适用证据规则。 3. 母亲被禁止在没有父亲和独立儿童律师的书面同意下将孩子带给任何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除非是在D诊所Suburb C(D诊所)与完全注册的心理学家保持联系的情况下,并且可以根据孩子的心理学家或一般医生的建议在认证执业的言语治疗师/病理学家的指导下进行。 如果母亲希望寻求法庭准许更换孩子的心理学家,或者孩子与任何未经父亲和独立儿童律师同意的其他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进行接触或交往,母亲可以在提前给与父亲和独立儿童律师通知14天后,与麦哲伦主任联系(附上给父亲和独立儿童律师的副本)。 当事人和母亲的祖母被禁止拍摄孩子穿着以外的任何部分的照片。 要求独立儿童律师将这些命令的副本转发给母亲的祖母,她可以通过在与助理安排的Rees法官前列出的诉讼的申请中提供宣誓书来申请变更第5和第6项的命令。 注意:这个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中的条目。 注意:此法院的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核以纠正次要的印刷或语法错误(联邦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规定),或根据联邦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3规定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1975年家事法》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表涉及家事法诉讼的程序,可使被认定的人、相关人或证人身份公开,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法院根据《1975年家事法》第121(9)(g)条的规定,核准以化名Thakur & Asgari公开发布这个判决的事实。
以下是上述文本的中文摘要: 1.关于2008年出生的X的所有之前的育儿命令被暂停。 2.母亲将独自负有X的监护责任。 3.X将与母亲一起生活,并根据她的意愿与父亲共度时间。 父亲被禁止出席X预定的篮球比赛或其他课外活动,除非他收到X的书面特邀,并确保第三人,包括他的妻子,不接近或试图接近X。 父亲应允许孩子通过Zoom和/或Facetime与B通话,每两周至少一次,每两周的第二个星期天下午5点,或者根据当事方之间的协议进行安排。 双方应在指示听证会前7天提交一份由双方共同起草的问题声明,以及一份关于案件未来进展的共同议定书。 注意:此命令的形式将进入法院记录。 注意:该判决的副本可能需要进行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庭(家庭法)第10.13(b)规则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国际合作),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中的人物、有关人物或证人的程序是非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国际合作)第121(9)(g)条款,该法院批准以Garth&Garth的化名发布此判决。
(1) 就第5项事由部分允许上诉。(2) 撤销由Olsson SC DCJ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的第1和第4号命令。(3) 将诉讼重新提交给区法院进行新的审判,限于以下问题: (a) 在修订的斯科特进度表中,维林德先生是否认定了1-6号和8-18号项目存在违约(包括隐含条款)? (b) 如果(a)的答案是肯定的,实现合同承诺需要进行何种必要的修复工作以使莉查女士的房屋符合要求? (c) (b)中所需工作的成本是多少?要求在其中,如果所需工作包括完全拆除一楼,则应使用维林德先生的成本估算,但需要根据时间流逝引起的成本增加或减少进行更新。(4) 要求被上诉方支付上诉的费用。(5) 如果符合条件,被上诉方有权根据《诉讼主体基金法》(1951年新南威尔士州)获得证书。(6) 原审的费用将根据新审判的结果而定。
要求允许上诉。 要求撤销Newbrun法官于2016年5月17日做出的1、3、4、5和6号命令。 要求将临时抚养权申请提交给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重新审议,由非Newbrun法官审理。 关于费用,并不作出任何决定。 法庭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第9条授权给上诉人颁发一项费用证书,认为应该由总检控授权根据该法案向上诉人支付与上诉有关的费用。 法庭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第6条授权给被上诉人颁发一项费用证书,认为应该由总检控授权根据该法案向被上诉人支付与上诉有关的费用。 注意:这项指令的形式取决于法庭记录中的指令录入。根据家庭法1975年《联邦法》,Searle&Mellor的匿名刊登已获得首席法官根据第121(9)(g)条的批准。 注意:此裁决书的副本可能会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17.02A(b)条的规定进行审查,以更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17.02条的规定记录变更。
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Cth)第22.44条款,2016年上诉EA85恢复有效。 于2016年10月6日作出的加速处理令被撤销。 于2016年10月6日作出的命令如下修改: 命令5和7:删除“2016年11月2日”并替换为“2016年12月20日”。 命令8:删除“2016年11月2日”并替换为“2017年1月20日”; 命令9:删除“2016年11月11日”并替换为“2017年2月24日”。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应根据法院记录的录入而定。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款,本法院批准以Searle&Mellor的化名审判的刊登。 注:此份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接受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则(Cth)第17.02A(b)条),或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Cth)第17.02条记录对命令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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