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 search returns plain-English summaries grounded in published judgments — never invented precedent.
法官根据和解提议做出命令,否则就会有部分订购。被告不被允许从财产中获得赔偿,以支付给原告的费用。
建筑和矫正索赔被驳回。禁止主张成功。
以下是摘要:(1)本次诉讼被驳回。(2)原告应支付第一、第二和第三被告的费用,费用按照协商或评估的方式确定。(3)我指示第一被告的律师在7天内向原告的破产托管人提供本判决的副本。
申请停留被拒绝。
在主诉案件中,总费用包括判决之前的订单费用,但不包括申请总费用订单的费用。请参阅[120]。
此命令需与现行命令一起阅读。此命令仅就2022年和2023年圣诞节进行更改。2022年圣诞节,如果监督服务B无法进行换班,则孩子们将不会与父亲共度圣诞节。2023年圣诞节,如果监督服务无法进行换班,则孩子们将不会与父亲共度圣诞节。父亲要求更改命令,如果没有服务可用,则进行直接换班。作为替代,父亲提出了一个不同的服务提供商,他说他们可能有助于圣诞节。母亲没有反对替换不同的换班服务,以实现现行命令的意图。1975年《家庭法》第121条规定,在极少情况下,公开涉及家庭法诉讼中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程序是犯罪行为。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第121条第9(g)款的批准,本法院以Emson & Makin的化名公开此判决。
(1)要求上诉许可的传票被驳回。(2)2022年6月24日提交的动议通知被驳回。(3)要求任何反对在审判理由[101]–[102]中提到的拟议费用令的当事方在七(7)天内提交并提供不超过2页的书面简要说明。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提交了任何说明,其他各方有权在随后的七(7)天内提交并提供不超过2页的书面简要说明。费用的最终裁定将根据文件进行,并且不再进行口头听证。
根据此文,关于2011年出生的X和2015年出生的Y的前所有监护令均被取消。母亲将对孩子们享有独自的监护责任。母亲需向父亲提供任何当前和未来医生、牙医、心理学家、辅导员或治疗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他们将为孩子们提供服务。母亲需授权治疗服务的提供者允许父亲以沟通和提供与孩子们及他们之间的过去关系相关的信息的方式与他们联系。母亲需向任何为孩子们或他们之一提供治疗的心理学家提供这些命令和原因的副本。父亲与孩子们的相处时间如下:(a)从第一个可用日期开始,每周在接触中心进行三个月,每次不少于两个小时,由接触中心与双方父母安排,父亲支付每一次会议的费用;然后(b)在未来六个月的每个周末交替期间,在社区进行为期四小时的监护,由母亲在这些命令制定后的三个月内指定的专业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如果母亲未能按时指定监督服务,则由父亲指定监督服务,监督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然后(c)无监督,在每个周末的某一天进行为期六小时的监护,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则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交接孩子的地点为接触中心,除非双方另有约定;(d)如双方书面协议所述的其他和/或补充时间。每个父母都应向对方提供他们目前的住址和联系方式。高级法院注册官应将这些命令和原因的副本提供给新南威尔士州社区与正义部的秘书。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家庭法1975》第121(9)(g)条款,法院已批准在这个案例中对格里菲斯和索耶使用化名进行刊登。
申请上诉被驳回,并需支付诉讼费。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总结: (1)对第一和第二被告的判决。 (2)我命令原告支付被告的费用。 (3)如果任何一方寻求费用订单的变更,我允许自由申请。
1. 上诉人的口头申请提供进一步证据被驳回。 2. 上诉被驳回。 3. 上诉人应支付被上诉方在上诉过程中的费用,金额为14,054.17美元。 注:法庭记录会对判决的形式进行确认。 注:此份法庭判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澳大利亚联邦法)第10.14条(b)),或记录根据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澳大利亚联邦法)第10.13条的变动。 特此注意,此判决以Emson&Makin假名在本法院经过批准依照《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进行公开。
The text in paragraph [40] is not provided. Please provide the relevant text for me to summarize in Chinese.
(1) 原告的动议通知被驳回; (2) 原告需支付被告动议的费用。
1. 驳回原告于2021年4月1日递交的动议通知,并要求其支付费用。 2. 驳回对被告的案件,并要求原告支付费用。
2021年12月9日提交的上诉通知中除了第10、16和26号理由外,其他全部被撤销。请注意,这个命令的表达方式将受到法院记录条目的限制。请注意,此份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需要进行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联邦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第10.14(b)条),或根据《联邦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第10.13条记录订单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澳大利亚联邦法)第121(9)(g)条款,本法院以Emson&Makin为化名批准发布本判决。
(1) 延长上诉时间获准 (2) 获准上诉 (3) 上诉被驳回 (4) 原告需支付被告的费用
针对庭审中提出的动议,法庭驳回了请求。详见第41至第43段。
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13.4条和第14.28条的规定,被告原告的起诉书和原告的诉讼被驳回;被告原告需支付申请人被告的普通基础上的费用;如有需要进一步或其他命令,可提前7天通知申请。
上述文本概括如下: 1. 取消关于于2014年出生的X、2015年出生的Y和2018年出生的Z的所有先前的监护令。 2. 母亲独自拥有并独家负责决定有关孩子护理、福利和发展的事项,并向父亲书面通知(包括短信和电子邮件)以下事项:(a)两个较大孩子的学校入学变动;(b)Z入读的幼儿园和学校;(c)任何有关孩子的诊断、专科医疗牙科或其他治疗以及住院情况;(d)处方和其他药物(包括剂量和用药时间);(e)任何重大伤害或疾病(包括过敏反应)。 3. 在此后的六个月内,每隔周末的交替时间,从周六上午10点到周日上午10点;直到Z入学后,每隔周末的交替时间,从周六上午10点到周日下午4点;从Z入学后,每隔周末的交替时间,从周六上午10点到周一上学开始(或非上学日的上午10点);每年发生的时候,如果孩子们不在父亲的照顾下,在父亲节的上午10点至下午6点期间;从2022年起,在圣诞节的下午3点到节礼日的下午3点期间。 4. 在孩子与父亲在一起期间,如果有一个或多个孩子因任何原因无法上学,父亲应:通知学校该孩子或孩子的缺席情况,遵守各个学校的程序;最迟于当天上午8点30分,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母亲;并在上午10点将孩子或孩子送回给母亲或其提名人员,地点为C交接处。 5. 除了遵守第10条命令外,禁止父亲与孩子的治疗医疗专业人士及其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或沟通,除非母亲书面邀请父亲这样做。 6.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在家庭法律程序中发布识别涉及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7.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第9(g)款,本法院已批准以化名的方式发布本判决。
(1) 原告于2021年4月15日提交的动议被驳回。 (2) 我保留动议费用问题,待审判法官决定。 (3) 我将此事延期至2021年6月3日上午9点30分,等待进一步指示。
1. 根据《民事诉讼法2005年》第140条的规定,要求将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2019/00366294号诉讼案件(地方法院诉讼)转移到本法院。 2. 关于转移到本法院的诉讼案件的成本问题保留。 3. 地方法院诉讼案件和本案件合并。 4. 合并后的诉讼案件由2019/400687号案件进行标记。 5. 在合并的诉讼案件中: (a) Zofia Majak为原告 (b) Alan Wesley Rose为第一被告 (c) Sheila Jasmin Bebeiro为第二被告 (d) Marc Anthony Riviere以Riviere Law名义行事为第三被告。(e) 就合并的诉讼案件而言,索赔被认为是在任何先前诉讼案件中首次提出的时间和方式。(f) 任何先前诉讼案件中提供的具体信息应视为在合并的诉讼案件中提供的具体事项。 6. 原告必须在2021年5月28日或之前向合并诉讼案件中的每一方提出建议的进一步修改起诉状,说明:(a) 针对合并诉讼案件中每一被告需要的救济措施; (b) 针对合并诉讼案件中每一被告的每一诉因及原告所依赖的所有事实。 7. 定于2021年6月4日上午9:30在Davies法官面前进行指示。
以下是对文本的中文摘要: (1)驳回原告于2020年8月27日提起的动议通知。 (2)允许原告在2021年4月26日之前向被告律师送达任何拟议的进一步修改的起诉状。 (3)将诉讼和被告于2021年7月9日提起的动议推迟到2021年4月30日以进一步指示。 (4)原告需支付被告起诉动议的费用。
(1) 根据2020年11月23日发布的第6号命令,被交叉被告的费用要按照普通标准进行评估,截至2018年3月13日,然后从2018年3月14日开始按照赔偿性标准进行评估。 (2) 原告于2020年12月11日提交的动议通知被驳回。 (3) 原告需支付被告针对于2020年12月11日提交的动议通知的费用。
(1) 根据《统一民事诉讼规则2005》第7.14条款,基于原告目前无法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诉讼,将诉讼程序暂停12个月,至2022年3月3日上午9:30,在司法注册员前进行提及。 (2) 双方被指示,在最高法院对此案进行任何申请的审理和决定结果之后,应在七天内通知司法注册员。 (3) 允许各方自由申请,包括证明Wellington先生已经:(a) 获得了商定的监护人的同意;(b) 保留了法律代表;或者(c) 具备管理诉讼的法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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