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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3.03条款,将B·柯里先生和柯里女士添加为有关产权诉讼的第二和第三被申请人。 在这些命令下达之日起七天内,申请人妻子应当向第二和第三被申请人送达: (a)2023年3月30日提交的修正初始申请书; (b)2023年4月6日和8月31日提交的财务报表; (c) 2023年1月17日,6月13日和8月31日提交的宣誓书。 在这些命令下达之日起七天内,被申请人丈夫应当向第二和第三被申请人送达: (a)2023年6月13日提交的修正答复; (b)2023年6月13日和8月30日提交的财务报表; (c)2023年6月13日和8月30日提交的宣誓书。 此案将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高级司法注册Friend处进行提及。 备注:命令的形式应当记录在法院的记录中。 备注: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本法院的裁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第10.13条款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款规定,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并且辨认出相关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是犯罪。 特此注意,本法院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款获批,以化名形式公开此裁决。
所有以前的育儿命令均被解除。 申请人应对X(出生日期2007年)和Y(出生日期2016年)(“孩子们”)拥有唯一的父母责任。 孩子们与申请人同住。 第一被申请人应在X满18岁和Y满14岁之前与孩子们共度时间(如欲继续,以后):(a) 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六,申请人指定时间在离开申请人的住所不超过两小时的公共地点。 (b) 在其他时间,需申请人和第一被申请人书面同意。 除非申请人认为不再需要,否则第一被申请人的时间将由外部机构监督(由她自行承担费用)。 第一被申请人有权收到孩子们的学校报告和照片的副本(由她自行承担费用),申请人应提供孩子们学校的最新联系方式以便实现此目的。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受法庭记录中的条目的约束。 注意: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Cth)第10.14(b)条款,本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Cth)第10.13条款记录对命令的修改。 《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条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案件中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内容是违法的。 特此声明,本法院已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9)(g)条款批准以化名形式发布本判决。
The text discusses the option for a discovering party to serve affidavits outlining the steps taken in relation to specific issues identified during the discovery process. If these affidavits are not provided, the other party will be allowed to cross-examine the individuals who provided the original affidavits during discovery.
The text discusses the option for a discovering party to serve affidavits outlining the steps taken in relation to specific issues identified during the discovery process. If these affidavits are not provided, the other party will be allowed to cross-examine the individuals who provided the original affidavits during discovery.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 2015年出生的孩子X(“孩子”)的独生母亲将承担全部的监护责任。 2. 孩子将与母亲一起生活。 3. 孩子将不与父亲共度时间。 4. 2022年5月9日上午9:30在达博进行有关费用的听证会。 注意:此订单的形式取决于法庭记录的输入。 注意:此判决原因书副本可能会根据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CTH)第10.14(b)条进行审查,以纠正字体或语法错误,或根据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CTH)第10.13条记录订单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法案第121节,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且能识别出参与其中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是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法案第121(9)(g)条,法院已批准以假名Welcher&Welcher发布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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