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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文本的中文总结: 1. 被准许上诉。 2. 上诉被允许。 3. 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第2部)于2021年10月15日作出的命令被撤销。 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44(6)节的规定,准许上诉人起诉在2018年11月22日提交的第VIIIAB部分的财产解决请求。 5. 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9节,上诉人被授予费用证书,该证书是法院认为,总检察长授权根据该法案向上诉人支付上诉过程中的费用的合适证书。 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6条,被上诉人被授予费用证书,该证书是法院认为,总检察长授权根据该法案向被上诉人支付上诉过程中的费用的合适证书。 注意:此命令的形式受法院记录的限制。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本判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字或语法错误,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款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据悉,本法院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节的规定,批准以“Skelton&Lindop”化名发布本判决。
上诉被驳回并需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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