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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命令父亲放弃诉讼,并允许母亲放弃诉讼。由于副法官在被请求干预时未采取行动,本法院将不再对孩子的最佳利益或适当的保护安排进行裁定。禁止母亲和父亲共同申请同意命令或注册育儿计划,除非首先将此判决提交法院。指示澳大利亚联邦法庭1号分部的注册员将此判决提交给DCJ的秘书。根据《家庭法》第121条的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的涉及人、相关人或证人的案件是一项罪行。此法院根据《家庭法》第121条第9节(g)的规定已批准以化名发布此判决。
该文件指出申请人的父亲对孩子拥有独自监护责任。独立儿童律师在12点以后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法官,如果孩子没有按照法官命令交给父亲。直到孩子六岁为止,每年可以有一次访问美国或其他《海牙公约》签署国家的机会。孩子达到八岁后,访问机会可以在美国或其他《海牙公约》签署国家进行。每个父母都有权联系孩子的医生或学校获取信息和报告。孩子应被称为“X”,双方不得擅自更改他的姓名。如果未能按时支付,将按照家庭法1975年(Cth)的法规计算逾期利息。法庭根据家庭法1975年(Cth)第121(9)(g)条款批准了以Needham和Shao假名发布该裁决。
法官命令母亲独自负责2007年出生的孩子X和2016年出生的孩子Y。孩子们将与母亲同住。母亲需尽力以书面形式通知父亲有关孩子就读学校和任何严重医学诊断的重大决定。Y将在每个学校假期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10:00至下午1:00与父亲共度时光。如果父亲连续两次不与Y共度时间,则第5(a) 至 5(c) 号法官命令将暂停,直至得到母亲的书面同意。父亲在孩子与其共度时,需禁止饮酒和使用非处方药物或滥用药物。母亲每年可携带孩子出行最长不超过10周的时间。根据家庭法1975年第121条,除非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发布识别家庭法庭诉讼中的相关人员或证人的信息是违法的。法庭根据家庭法1975年第121(9)(g)条款批准了将这项裁决以Masters & Herceg的化名进行公开。
独立儿童律师申请要求对Rahimi女士的费用不予通过,无需支付费用。法庭记录中的命令形式可能有所不同。法庭裁决的原因可能会在检查后进行更正或修改。根据澳大利亚《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条,除了在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揭露家庭法庭诉讼中涉及的个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注意,本法庭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条(9)(g)条款批准以化名发布此判决。
所有以前的命令都被解除。 双方对于2012年出生的X和2014年出生的Y(简称“孩子们”)享有平等的共同监护责任。 孩子们与母亲住在一起。 允许孩子们通过电话与父亲交流,具体时间由双方书面协议确定,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则每周一和周四的下午6点30分至7点之间,由父亲发起呼叫,母亲协助孩子接听电话。 双方被禁止在未经对方父母事先书面同意或本法院的命令下,与孩子或其中任何一方讨论与本诉讼有关的事项或现有居住安排的变更。 双方被禁止在孩子们或其中任何一方的面前贬低或发表负面评论。 每一方都有权参加邀请家长参加的学校活动,如家长教师会议、学校音乐会、集会、颁奖典礼等,但除非双方同意,他们不得在孩子们不在他们照顾下时参加体育活动、课外活动和与体育相关的现场活动。 每一方都应向对方告知与孩子相关的重大医疗、教育或其他问题。 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节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揭示与家庭法诉讼相关的人士、关联人或证人是违法的。 应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9)(g)条规定,本法院已经批准以化名方式发布本判决。
申请人母亲(“母亲”)所要求的监护令在2023年5月5日递交的修改申请中被驳回。被申请人父亲(“父亲”)在2023年4月17日递交的回应申请中所要求的监护令也被驳回。在进一步的命令未决之前,父亲需每周向母亲支付净金额为956美元的配偶抚养费,并在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之前支付到母亲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后每个星期四支付给母亲。审判指示:到2023年7月22日下午4点前,双方各自提交并提供一份合并的最新陈述书。到2023年7月22日下午4点前,双方各自提交并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到2023年7月25日下午4点前,母亲和父亲各自提交并提供一份案件大纲文件,其中包括:(a)要阅读的文件清单;(b)明确的所要求的法令摘要;(c)对涉及到《1975年家庭法案》中有关事项的简介性论点,涉及到所依赖的证据,以及与作出决定相关的其他考虑。到2023年7月27日下午4点前,独立儿童律师提交并提供一份案件大纲文件,其中包括:(a)要阅读的文件清单;(b)明确的所要求的法令摘要;(c)对涉及到《1975年家庭法案》中有关事项的简介性论点,涉及到所依赖的证据,以及与作出决定相关的其他考虑。注意:命令的形式受法院记录的记录方式的约束。《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规定,除非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揭示参与家庭法庭诉讼的个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程序都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已批准以Needham和Shao的化名发布本判决。
根据以上文本内容,母亲对于2014年出生的孩子X享有唯一的监护责任。X与母亲一起居住。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六,X将与父亲见面,每次会面持续两个小时,地点为通过双方同意的C联络服务或其他监督见面服务。为了方便这段时间的见面,父亲被禁止:(a)在X在场或听到的情况下诽谤母亲或母亲家庭成员;(b)与X讨论法庭诉讼或提出的任何指控;(c)与X讨论家庭法律事项,包括X的居住安排。母亲和父亲应立即提供对方目前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并在七天内通知对方电话号码和/或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更改。家庭报告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和2023年1月24日,这些审判理由的副本将由独立儿童律师(ICL)提供给C女士或其他心理学家。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68B条,父亲被禁止并受限制:(a)殴打、骚扰、接近或与X或母亲交流,除非这些命令另有规定;(b)进入或靠近母亲和X的住所100米范围内;(c)进入或靠近X所就读的任何学校或教育机构。在进一步决定之前,1982年出生的Janushan先生及其雇员和/或代理人被禁止,无论是否获得了1975年家庭法案第VII部分中所规定的认可同意,都不得将2014年出生的孩子X带离澳大利亚联邦;同时,请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根据法庭订单,在澳大利亚联邦境内所有入境和出境关口将该儿童的姓名列入家庭法航班监控清单,并将该儿童的姓名保留在监控清单上,直到法庭决定撤销为止。母亲有权独自负责申请(a)X成为澳大利亚公民,(b)更新X所在国家B的护照。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批准在化名下发表此判决。
2022年8月23日下达了第15号订单。2022年8月23日制定的第20号订单被修改,包括下面设置的第20.3条: 20.3 父亲禁止通过任何方式与母亲联系或试图联系,包括通过第三方,除非通过双方的法律代表。 注意:订单的形式受到法院记录的影响。 注意: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小的排印或语法错误(《2021年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事法)规则》第10.14(b)条款),或者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事法)规则》第10.13条款记录对订单的变更。 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确定参与家庭法诉讼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以化名的形式发布了这一裁决。
此事的临时答辩听证会延期至2023年5月8日上午9点。 W先生,作为大律师,并没有代表被告父亲参与此案。 注意:订单的形式需根据法庭记录进行确认。 注意:本判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印刷或语法错误(《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及澳大利亚家事法庭(家事法)规则》第10.14(b)规定),或根据第10.13条规定记录对订单的变更。 根据《1975年联邦家事法》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事法庭诉讼的程序中涉及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信息都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联邦家事法》第121(9)(g)条,本法院以化名Needham&Shao的形式发布该判决已获得批准。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79条的规定: (a)双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文件,以公开拍卖方式将B街C区的房产(称为“该房产”)列出,并由双方商定中介代理人,如在这些裁决之日起14天内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新南威尔士州房地产协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提名,按双方商定的最低价或由销售代理人推荐的价格进行拍卖。 (b)该拍卖的律师应在这些裁决之日起14天内由双方商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新南威尔士州法学会主席提名。 (c)如果该房产无法在此次拍卖中售出,则应立即以私下协议的方式重新挂牌出售,为期两个月,同样由同一销售代理人挂牌,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此时的最低价应减少5%或由双方书面达成其他协议,如果在此期间仍无法售出,则应按进一步减少5%或由双方书面达成其他协议的最低价重新挂牌出售。 (f)在B街C区房产售出之前,妻子应对房贷支付、法定费用、其他公共事业费用、保险费用、支出和费用负责,并及时支付所有到期款项,并在此前赔偿丈夫在此方面承担的所有其他责任。 (j)妻子将负责管理双方安排前往物业执行任何基本维修工作的承包商,包括修复破碎的厨房门,使所有物品正常运作。 (l)丈夫是法律和权益关系上的唯一所有者,自己和妻子所拥有的撞球桌、古董钟、雕塑和墙上物品、祖母以前拥有的老唱机以及高尔夫球杆、健身器材、车库工具、CD、音乐和书籍收藏品以及体育纪念品。 (n)妻子是法律和权益关系上的唯一所有者,拥有以下财产:(i)以... 68结尾的联邦银行账户;(ii)她的第2辆机动车;(iii)她在F公司的权益;(iv)她的家庭财产。 (p)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90XT(4)条的规定,法庭将向妻子韦德(1973年出生)分配292,419美元作为其丈夫韦德(1966年出生)在超级基金1的利益。 (q)根据《法案》第90XT(1)(a)条的规定,法庭下令:(i)妻子有权按照《家庭法(养老金)法规2001》第6部分计算出的金额进行支付;(ii)丈夫的权益,以及其他人根据丈夫在超级基金1的利益可以进行分拆支付的权益,相应减少。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拒绝或忽视签署为了实施这些命令而需要的文件或文件,则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06A条,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庭和家庭法庭悉尼地方法院的注册官员被指定代替未能、拒绝或忽视签署的一方签署以及执行所有必要的事宜。
根据2021年11月19日提交的发起申请,被驳回。 注意:命令的形式会根据法庭记录进行入籍。 注意:此份判决理由副本可能会因为纠正轻微排版或语法错误(2021年联邦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10.14(b))或根据规则10.13记录命令的变动而经过审核。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在公开发表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中揭示涉及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身份是违法的。 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持化名出版此判决的行为获得了批准。
父母双方对于子女X(2012年出生)和Y(2015年出生)享有平等的共同抚养责任。然而,在子女上高中的问题上,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子女应就近选择所居住区域内最近的学校就读。 另外,在子女就医的问题上,他们应继续就医于目前的家庭医生,但如果需要更换医生,双方应就医生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选择离母亲住址最近的医生。 特殊场合:根据规定8至10,以下特殊场合子女的时间安排暂停,并根据以下方式与父母共度时光:(a)如果父亲节遇到周末,而子女又未在此期间与父亲在一起,子女应从父亲节前一个周六下午6点至星期一上学前与父亲共度时光;(b)如果母亲节遇到周末,而子女又未在此期间与母亲在一起,子女应从母亲节前一个周六下午6点至星期一上学前与母亲共度时光;(c)如果母亲的生日或W和Z的生日(子女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子女与父亲在一起,子女应在学校日下午3点至晚上7点与母亲共度时光,在非学校日,根据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则从下午3点至晚上7点与母亲共度时光;(d)如果父亲的生日子女与母亲在一起,子女应在学校日下午3点至晚上7点与父亲共度时光,在非学校日,根据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则从下午3点至晚上7点与父亲共度时光;(e)在X的生日当天,子女应与不在与子女根据这些指令共度时光的父母在下午2点至晚上6点共度时光;(f)在Y的生日当天,子女应与不在与子女根据这些指令共度时光的父母在下午2点至晚上6点共度时光;(g)在复活节期间,如果复活节不在学校假期内:(i)2022年及之后每隔一年:从复活节前一个星期四放学之后与父亲共度时光,直至复活节星期六下午6点;从复活节星期六下午6点至复活节星期一下午6点与母亲共度时光;(ii)2023年及之后每隔一年:从复活节前一个星期四放学之后与母亲共度时光,直至复活节星期六下午6点;从复活节星期六下午6点至复活节星期一下午6点与父亲共度时光。 在子女由各自父母照顾期间,双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子女的健康状况,包括疾病、药物或住院情况,而在紧急情况下,应在2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其他情况下,应在24小时或合理情况下通知对方。 这些裁决理由以及在相关事项上进行的两份家庭报告可以提供给子女就诊的任何医疗专业人员。 从2027年开始,双方可以与子女一起出国旅行,但需要遵守22至25号规定,在学校假期期间最长可持续3周,除非另有约定。 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文件,以确保子女从这些指令生效起始始终拥有或更新有效的澳大利亚护照。 在这些指令生效后的14天内,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安排会见建议由S女士推荐的家庭治疗师,并告知独立儿童律师。 这些裁决理由以及在相关事项上进行的两份家庭报告可以提供给任何父母就诊的医疗专业人员。
诉讼程序暂缓受理。 本案将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30列席审理。 独立儿童律师有权在其他申请之外提请重新列席。 本案涉及对父亲的指控,称其对受审的儿童之一Y(年龄接近5岁)进行了性虐待。 尽管父亲坚决否认指控,但经过咨询,他决定保持沉默权利,直到尚未解决的刑事调查和任何诉讼结束。 法庭认为这是适当和谨慎的建议和行动,绝不表示对罪行有意识。 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向法庭提供有关警方调查是否继续以及是否会提起刑事指控的更多信息。 一旦双方了解到刑事调查的可能进展情况,本案将尽早安排再次提请。 父亲已预告将申请任命一位单一专家对母亲进行精神检查,但母亲未同意。 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不得公开揭露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个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订单是根据分钟来确定的,标记为“A”,日期为当天,并附在此处。 独立儿童律师和M心理学家(“L女士”)被要求尽快向孩子们解释这些命令。 独立儿童律师被指示向L女士提供以下内容的副本: (a)今天发布的判决理由;和 (b)N女士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的单一专家报告。 该案件定于2022年9月6日上午9点进行提及,以确定今天所定的命令的执行情况。 如果出现任何与今天所做命令的执行有关的问题,各方被准许在七天的通知期内申请重新列案,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寻求重新列案的人士应:(a)立即通知其他各方申请的意图和原因;(b)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有关与法庭联系的协议提出重新列案的请求;以及(c)与重新列案的通知同时向其他各方提供将被寻求的订单的分钟,如有意见,还应附带党参与的证据。 到目前为止,父亲在诉讼中产生的费用被保留。 注意:订单的形式受到法院记录的影响。 注意: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条款,本文所载的法院判决理由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一些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3条款的规定记录订单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案第121条,除非在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发布确定参与家庭法诉讼的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以下是文章的中文摘要: (1) 上诉人有权提出口头申请修订上诉通知书。 (2) 上诉人有权进一步修改于2016年4月19日提交的修改后的上诉通知书,以包括上诉申请。 (3) 上诉人被授予对于2016年3月18日作出的第3、4和5号命令的上诉权。 (4) 上诉被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各方均同意由Kemp法官于2016年4月8日作出的停止令效力将在今天下午1点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事法》(Cth)第121(9)(g)条,本法院的这一判决以 Sahadi & Savva 为化名经首席大法官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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