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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拒绝了要求指示书记官发出传票给Anand Deva教授以出示过去10年的外科手术日志的申请。
以下是文本的概括: 1. 对被告的诉讼被驳回。 2. 被告对原告获得判决。 3. 原告将按约定或评估支付被告的诉讼费用。 4. 双方被授予在14天内申请变更第3点诉讼费用的许可。
开庭废止
一、根据《卫生从业者监管国家法律》(新南威尔士州)第149C(1)(c)条规定,FLJ博士(以下简称从业者)的注册暂停直至2023年8月3日。 二、从业者因违反《国家法律》第130(1)条规定的行为而被指令不当的行为受到谴责。 三、根据《2013年民事和行政法庭法》(新南威尔士州)第64(1)(a)和(c)条规定,作出了禁止发布的命令:被告的姓名;投诉附件中A人的名字;A人和从业者的专业;及A人或从业者曾受雇的任何医院的名字。 四、如果双方在14天内无法达成关于费用安排的协议:(a)申请人在七天内书面提出所寻求的费用安排及支持这些命令的陈述。(b)从业者在进一步的七天内书面提出费用安排及支持这些命令的陈述。(c)申请人有进一步七天内提交任何进一步的答辩意见或书面表示不打算这样做。 五、其余费用安排被保留。
法庭认为侯凡医生犯有职业不端的行为,做出以下命令:1. 谴责;2. 实习条件;3. 实践变更;4. 限制病人数量;5. 限制持有和使用某些药物;6. 接受审计;7. 在监督下实践;8. 信息交流;9. 承担遵守条件的成本;10. 审查。被告被命令支付诉讼费。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民事和行政法庭法2013年第50(2)条,经当事人同意,不需要亲自出庭审理,并且可以通过书面材料决定诉讼。根据《卫生执业者监管国家法》第149C(1)条,Ramez Daniel医生的注册被取消。根据《卫生执业者监管国家法》第149C(7)条,自本次决定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申请复议。被告应支付申请人同意或评估的成本。2023年2月20日的听证会取消。
法庭命令:(1)根据《卫生执业者监管国家法律(新南威尔士)附表5D第7条》,不得透露附在申诉书上的证人姓名和地址。(2)被告从这些命令生效之日起练习12个月,须遵守以下条件:(a)得到新南威尔士州药房理事会批准的其他药剂师监督下始终以药剂师身份练习。(b)在12个月内完成不少于152小时的监督实践,符合澳大利亚药房理事会的注册标准:监督实践安排。(c)在12个月内成功通过符合澳大利亚药房理事会的注册标准《一般注册资格资格考试》的口试(药房法律与伦理)。 (d)不得拥有、供应、制造或分发任何“成瘾药物”,包括衍生物或调配药品(根据2008年新南威尔士毒品与治疗品条例(NSW)的毒品和治疗品法规表(Poisons and Therapeutic Goods Regulation 2008 (NSW))附表8或其他澳大利亚州或地区的等效清单中定义的)。(e)不得拥有、供应、制造或分发2008年新南威尔士毒品和治疗品法规附表D的药品或其他澳大利亚州或地区等效清单中的任何物质。(f)在开始就业后七天内通知新南威尔士州药房理事会变更就业情况。(3)将被告转交至新南威尔士州药房理事会的健康计划进行评估。(4)被告根据《卫生执业者监管国家法律附表5D第13条》支付委员会的成本,以及法庭局部成本。
"不需要进行听证会。被申请人同意或按评估支付申请人费用的90%。"
拒绝重新开放申请;做出宣告以实施主要判决;被告需支付原告诉讼费用的一半。
原告没有权利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为保卫底层诉讼事项所产生的费用。
Tribunal makes orders: 1) 取消医生 Vincent Dzung Tran 的执业注册; 2) Tran 十年内不得申请取消订单的审查; 3) Tran 十年内禁止提供医疗服务; 4) Tran 负责支付委员会费用,并为 Forrester 医生口头证词的费用负责。
respondent被裁定违反国家卫生从业者管理法(新南威尔士州)第139B(1)(a)条,涉及不满意的专业行为。 2. 被告被裁定违反国家卫生从业者管理法(新南威尔士州)第139E(b)条,涉及专业不端行为。 3. 被告的注册被取消。 4. 从这些命令发布之日起,被告在18个月内不得申请恢复命令。 5. 申请人必须在2022年11月2日或之前提交成本方面的意见。 6. 被告可在2022年11月16日或之前回应。 7. 申请人可在2022年11月23日或之前答复。 8. 法庭打算在未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就文件处理”成本问题。如果任何一方反对这种做法,他们应在意见书中说明。
法官认定被告有专业不端行为和不满意的专业行为。案件将安排第二阶段听证会,费用预留。
Yildirim先生受到斥责,注册暂停六个月。暂停期后,Yildirim先生的注册须遵守以下条件:不可接待任何女性病人,不可独自开业或代理,必须向雇主提供书面通知并告知Physiotherapy Council of NSW,且需提供任何相关证据以证明遵守条件。在24个月内不得申请条件审核,并需支付相关费用。
(1)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州统一民事诉讼规则12.7(1)的规定,由于缺乏适当的追诉行动,本案件被驳回。 (2)原告需支付被告的诉讼费用。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 就未引起争议的十项事项解除了诉讼程序。 2. 原告需要支付被告为维护辩护所支出的费用,这些费用不包括任何基于时间计算的成本,并且不会影响任何现有的成本令。 3. 将该案件列入进一步指示的事项中。
Kolos博士的医师注册根据《卫生从业者监管国家法》第149C条被取消。Kolos不得在一年内申请撤销第一项命令。Kolos被禁止提供健康咨询和辅导服务,除非她重新注册为医师,但不包括解剖学生的辅导。Kolos需要按照卫生从业者监管国家法附表5D第13款支付卫生保健委员会的成本。这些命令是根据《卫生从业者监管国家法》第149C条和附表5D第13款做出的。
2021年11月29日提交的动议通知被驳回,并附带费用。
根据《国家法律》第149C(1)(b)条款,取消被告的注册;根据《国家法律》第149C(5)(a)条款,阻止被告提供任何健康服务,直到重新注册为卫生从业者;根据《国家法律》第149C(7)条款,被告在这些命令的日期后一年内不得申请审查;根据《国家法律》附表5D,第13条款,被告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用。根据2013年《民事和行政法庭法》第64(1)条款,禁止披露和发布本案患者和证人的姓名。
法官命令根据我们所做的职业不端行为的发现,我们做出以下命令:(1)取消被告作为药剂师的注册(2)根据《健康从业者监管国家法律》(新南威尔士州)第149C(7)条的规定,重新申请必须在此决定日期后的三年内进行(3)被告需支付申请人的成本,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将进行默认评估。
法官命令根据我们所作出的专业不端行为的发现,我们作出以下命令:(1)取消被告的药剂师注册(2)根据《卫生执业者管理国家法律》(新南威尔士州)第149C(7)条的规定,申请复核直到本裁决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提出(3)被告应支付申请人的费用,未经协议则按照默认评估。
请求上诉被驳回,并被要求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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