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和时间
事件描述 (Event Description)
本案涉及一起诽谤诉讼,原告因被告在社交场合和通过短信发布“他是恋童癖者”的言论,索赔包括基础损失及额外损失。原告针对被告提出的辩护,提出中间申请,涉及撤回推定承认和其他程序问题。
申请和诉求 (Application and Claims)
- 原告申请:
- 根据《统一民事程序规则1999》(UCPR)第469条,要求免除被告在请求审判日期上的签名; - 根据UCPR第465和466条,请求法院确定审判的日期; - 被告支付与该申请相关的原告的费用; - 根据UCPR第188条,授予原告撤回其在2020年6月10日提交的辩护中所作的有关10、11和12段的承认的许可。
- 被告申请:
- 宣告原告在其2020年9月15日的回复中因未回应诉讼中相关段落而作出承认; - 根据UCPR第190条,要求驳回原告诉讼的“第一投诉事项”; - 请求驳回原告修订回复的特定段落; - 费用及指示。
司法决策 (Judicial Decisions)
法官作出决定支持原告撤回推定承认,并驳回被告的某些申请,针对程序和披露问题进行详细审查,强调确保公正和高效解决争议。
争议焦点和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
- 原告诉求:
- 原告主张没有推定承认,称其回复中并未回应相关段落,因而应被允许撤回。
- 被告论点:
- 被告认为由于原告未回应相关段落的回复,应当存在推定承认,并请求法院确认这一点。
- 证据和论证逻辑:
- 原告在回复中仅表示加入争议,没有回应被告对情形的说明,被告引用UCPR规则主张原告在此方面存在承认。 - 法官分析了UCPR第166条和第188条的适用性,并审查了双方在申请中的论点与回应。
裁决和影响
裁决结果
- 法官决定:
- 授予原告撤回对被告辩护中第10、11(a)、11(b)(iv)和11(c)段的推定承认; - 驳回原告的其他申请,要求原告在28天内重新提交符合UCPR要求的修订段落。
裁决分析
- 法律解释和适用:
- 法官强调了UCPR对推定承认的规定,并分析相关证据及争议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