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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命令:(1)对上诉的支持。 (2)根据附件B中的同意条件,对位于塔顿布林达贝拉大道108号的DA22/0725开发申请进行修订,允许使用现有的棚屋并移除建筑物外壳。
法院命令:(1)驳回上诉。(2)拒绝同意对Wagga Wagga的292 Edward Street建设停车场及与11 Gormly Avenue/290 Edward Street医疗中心联合使用的停车场,以及独立停车场的更新申请。(3)展品除A和B外均退还。
2021年SYC 1155的摘要。
1. 2008年出生的孩子X,2010年出生的孩子Y和2013年出生的孩子Z应该与母亲住在一起。 2. 2011年出生的孩子W和2021年出生的孩子V应该与父亲住在一起。 3. 对于以上1和2条命令中提到的孩子,统称为“孩子们”。 双方被禁止在任何情况下让孩子们在家中没有成年人的监管下独自待在。 为了执行第15条命令,母亲需要确保每天早上将Z的轮椅和她的AFO送到学校。 结果需要在收到后的24小时内提供给父亲的律师和独立儿童律师。 独立儿童律师获得许可将所有测试结果提供给DCJ。 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4:00之前,各方必须将他们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提供给...36。 每一方都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孩子根据62G(3A)条款出席家庭顾问的约谈,除非法院儿童专家判决适用62G(3B)条款。 各方和孩子们应根据家庭顾问的指示,在规定的时间、日期、地点和方式出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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