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搜索结果均基于已公开的判决,绝不杜撰判例。
1. 原告获得304,000美元的判决和裁决; 2. 除非另有命令,被告需支付原告的正常理由成本; 3. 证据可以退还; 4. 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州民事诉讼法第98条和第99条的规定,当原告律师向原告提交费用清单时,他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证明,证明他在2023年2月21日的废弃登记事件中没有向原告收取任何专业费用; 5. 如果需要进一步或其他法令,可以在7天通知期内提出申请。
1. 原告获得244,500美元的判决和判决;2.除非另有指示,被告应支付原告的常规费用;3.展品可以归还;4.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民事诉讼法第98条和第99条,原告的律师在向原告提交成本账单时,必须向法庭提交证明他未向原告收取任何关于2023年2月21日该案件无效的费用的证书;5.如果需要进一步或其他命令,则可以在7天通知期内申请自由。
1. 原告被判支付435,000美元; 2. 除非另行命令,被告应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3. 证据可以归还; 4. 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民事诉讼法第98条和第99条的规定,原告的律师在向原告提交费用清单时,需要向法庭提交一份证明他未对2023年2月21日事项的错误列款收取任何专业费用的证书; 5.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或其他的命令,可以在7天通知期内自由申请。
以下是对文本的简述: 1. 原告判决并判决金额为371,000美元; 2. 除非另有指示,被告应支付原告的普通成本; 3. 展品可以归还; 4. 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州民事诉讼法案的第98条和第99条,当原告的律师向原告提交成本清单时,他需要在法庭档案中提供一份证书,证明他对2023年2月21日案件的无效上庭没有向原告收取任何专业费用; 5. 如需要进一步或其他指令,需提前7天通知可自由申请。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 原告判决得到1378241.70美元的赔偿; 2. 除非另有指令,被告需按照普通基准支付原告的费用; 3. 可归还证据; 4. 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民事诉讼法的第98条和第99条,原告的律师在向原告提交费用清单时,应向法院提交一份证书,证明他在2023年2月21日的废弃事项上没有向原告收取任何专业费用; 5. 如果需要进一步或其他指令,可提前7天通知申请。
(1) 对第一、第二和第五被告的诉讼程序永久中止。 (2) 原告需支付第一、第二和第五被告于2022年4月13日递交的动议通知的费用。
1. 将上诉通知的递交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14日。 2. 上诉被驳回。 3. 反上诉被驳回。 4. 上诉人/反诉方需支付上诉和反上诉对应的费用。
裁定驳回原告于2022年9月7日提出的动议,要求委任对抗性专家,并由原告承担费用。
(1) 撤销诉讼。(2) 原告支付被告的费用。
(1)根据2022年7月21日由各方法定代表签署的同意判决书的条款,我注意到此事已解决,但需要获得批准。 (2)根据2005年新南威尔士民事诉讼法(NSW)第76(4)条,我批准了此项和解协议。 (3)我根据同意判决书中的第1至第9款的规定做出命令,为了识别目的,我将在上面签字并注明今天的日期, 并将其放置在法庭文件中。 (4)我根据同意判决书第1款中提及的金额以及同意或确认的费用,对原告做出判决。 (5)我命令将同意判决书第1款中提及的判决金额支付给新南威尔士州受托人与监护人,以在Halle Garth达到法定年龄之前以受托方式保存。
根据2022年7月21日当事人法定代表签署的《同意裁决书》条款,事项已得到解决,但须等待批准。根据新南威尔士2005年民事诉讼法第76(4)条,我批准了和解。根据《同意裁决书》第1段所述金额以及协议或评估的费用,我判决原告获胜。我注意到《同意裁决书》的第2、3、4、5、6、7、8和9段。根据新南威尔士2005年民事诉讼法第77(2)条,我下令按照《同意裁决书》第1段规定的金额支付给新南威尔士托管人和监护人,代为保管,直至Jake达到法定年龄。我注意到我将签署《同意裁决书》以便确认身份,并在今天的日期上签字。
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5.2和第5.3条款,截至2022年10月5日,被告被要求向申请人提供以下调查资料:(a)与已故Harley Back及其治疗有关的所有临床记录、医疗报告、档案记录、信件和其他任何信息;(b)所有与已故Harley Back有关的记录;(c)与已故Harley Back相关的护理质量和安全委员会进行的调查的报告、文件、档案和记录。 被告应根据商定或评估支付申请人提交传票和请求调查的费用。 如果得到建议,申请人有权在收到上述(1)命令所涉及的材料后的120天内提交诉状。 如有需要,可提前7天通知进行进一步或其他订购的自由申请。
以下是该文本的简要中文概述: (1) 我同意根据《民事诉讼法2005年(新南威尔士)第76条》批准《共识判决》中所规定的赔偿款项以及同意或评估的费用。 (2) 我判决原告可以获得《共识判决》第1段中所规定的赔偿款项以及同意或评估的费用。 (3) 我按照《共识判决》第2段的规定对判决款项进行分配。 (4) 我注意到《共识判决》的第3、4、5、6和7段。 (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7(2)条的规定,我命令《共识判决》第2(c)和2(d)条款中的金额支付给新南威尔士州受托人与监护人,代为托管Jake Garth和Halle Garth的款项,直至每个人成年。 (6) 我会在《裁定简要记录》和《共识判决》上签字,并将其放置在法庭文件中。
请参阅第18段有关订单的内容。
请参阅第190-192段。
请参考[86]-[88]。
请查阅第83段以获取订单信息。
1. 根据白色文件夹中包含的上诉通知,授予上诉的休假,修订后包含5A理由:“一审法官在处理本案时,错误地认为在事实情况下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权”。 2. 要求申请人提交上诉通知,但不要求服役的要求。 3. 上诉被驳回,并处以费用。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根据《1999年新南威尔士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第62条,2021年7月5日,二被告代表决定将原告转介进行进一步的医疗评估,该决定被撤销。 (2)一被告根据《1999年新南威尔士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第62条的申请被转交给二被告,由另一位代表依法进行裁决。 (3)一被告应按照普通基准支付原告的费用。
在2021/00297554地方法院诉讼(Rebecca McAlister诉Hunter New England Local Health District案件)中,各方获准引述在2019/00350138最高法院案件(Glenn McAlister诉Hunter New England Local Health District案件)中提交的专家医疗报告。对该传票的费用未作出任何指令。
1. 在提议的和解方案没有得到批准; 2. 请参阅第38段获取其他指令。
(1) 根据第二被告所谓的根据MAIA第7.15(4)款授权于2021年8月9日发布的功绩审查小组证书,被撤销。 (2) 此事案件被移交给第二被告,新南威尔士州人身伤害委员会主席,根据法律进行决定。 (3) 成本保留。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总结: (1)动议通知被驳回。 (2)关于2021年12月17日提出的动议费用将作为案件费用。 (3)各方获得七天的时间与我的助理商议并达成一项关于提交证据的时间表。
(1)被告于2022年1月27日同意回复原告们于2022年1月13日的质询通知。 (2)被告必须在2022年3月11日前提交对原告们的质询的答案。 (3)原告必须在收到质询答案后的7天内提供任何法庭文件专家报告。 (4)各方必须在2022年5月27日前安排并参加调解或訴訟调解会议。(5)此案在2022年6月10日处于PNL指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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