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搜索结果均基于已公开的判决,绝不杜撰判例。
根据下述文本对其进行概括: (1)原告对被告胜诉。 (2)双方需要在14天内提交达成一致的法庭判决理由的简短纪要。 (3)如果双方无法就恰当的判决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获准向Dicker DCJ的助理请示,以重新安排该事项,并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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