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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条,判决理由被修改,删除了段落157中对“所有当事人”的提及,并改为提及“79条的财产结算程序的当事人,即[克鲁平先生]和[克鲁平女士](注意附件3和附件7)”。 注:订单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条目。 注:本法院的裁决理由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或记录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3进行的订单变更。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事诉讼的当事人、关联人或证人身份的程序是违法的。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在克鲁平夫妇的化名下发布本判决已获得批准。
以上文本中,没有任何一方反对对这些命令和禁令的制定。判决理由于2023年5月17日临时交付。注意: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输入。注意: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律与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条,本法院作出的判决理由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者记录根据第10.13条进行的命令变动。(Cth)。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法案(Cth)第121条,除了极其有限的情况外,发布识别参与家庭法律诉讼的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请注意,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法案(Cth)第121(9)(g)条,本法院已经批准以Krüpin & Krüpin化名刊登本判决。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 前面的订单被解除。 - 母亲对于2014年出生的孩子X和2016年出生的孩子Y拥有独自的监护责任。 - 孩子们和母亲一起生活。 - 孩子们与父亲见面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按以下方式执行:每两周轮流在B家庭服务机构、C家庭服务机构或D联系中心或其他经双方协议的联系中心的周六或周日,每次2小时。 - 父亲每个星期三晚上6点与孩子进行电话或视频通话,通话时间限制为15分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 护照:父母在收到对方书面要求后7天内,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并签署一切文件,向澳大利亚护照办公室(或其他管理《澳大利亚护照法2005年》的部门或机构)申请使孩子能够获得(如果有要求,则重新获得)澳大利亚旅行文件,要求方需承担发行或重新发行孩子护照的费用。 - 独立儿童律师在这些命令发出后的28天内被解除。 - 注意:这个订单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输入。 - 《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澳大利亚联邦法)规定,在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涉及家庭法案的程序,以识别参与家庭法案程序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都是违法的。 -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澳大利亚联邦法)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庭批准以Lei&Nuan的绰号在本判决中出版。
以下是文本的简述:既往的育儿计划和命令全部撤销。 父母对2006年出生的孩子X承担平等的亲职责任。 父母在行使平等的共同亲职责任时,应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就此类问题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尽力达成共同决策,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 双方父母都必须:(a)在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或电子邮件发生变动后的24小时内通知对方;(b)不要在孩子面前或听到孩子的时候抨击对方或对方的伴侣或家庭;(c)不要虐待、骚扰或恐吓对方;(d)如有任何严重事故、疾病或紧急情况涉及到孩子,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告知治疗医生或医疗机构的名称。 父母双方有权参加孩子参与的任何学校、体育或课外活动。 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学校、医生、卫生专业人士或咨询师获取与孩子有关的所有记录、笔记、文件和信息,并且这项命令授权所有学校、医生或咨询师根据请求方支付费用向任何一方提供所有该类信息。 除非紧急情况,双方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进行沟通,否则可以通过电话与对方联系。 (d)在第1、2和3学期结束时,较短的学校假期期间,孩子将继续与每个家长交替度过时间。 澳大利亚1975年《家庭法》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程序中的人士、相关人士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澳大利亚1975年《家庭法》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已批准以Tolfree & Rutter这个化名发布本判决。
所有先前的命令被撤销。 2005年出生的孩子X和2007年出生的孩子Y与母亲一起生活。 母亲对孩子们负有唯一的父母责任。 根据父母双方约定或任一孩子明确要求,孩子们可以与父亲共度时间并进行交流。 如果孩子或其中任何一个表达了与父亲共度时间或交流的要求,母亲将尽一切必要的措施与父亲安排此事。 当孩子Y年满16岁时,母亲会向每个孩子提供父亲的联系方式,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与父亲自由安排。 注意:此命令的形式受法庭记录的影响。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本裁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记载对命令的修改。 《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识别涉及家庭法律诉讼当事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程序属于违法行为。 特此指出,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以Herriot & Howes为化名批准发布此判决。
此文提到了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之前的抚养令和任何抚养计划将被解除。除非另有规定,父亲将对子女的重大长期问题负有独自的监护责任。在居住安排方面,子女将在特定时间与母亲见面,包括假期和学期期间。母亲有权向子女发送卡片、礼物和信件,但父亲有权决定是否认为这些内容不适合子女。根据法律,除非特别规定,母亲及其代表被禁止与子女接触,并在教育、体育和其他活动场所以及心理医生等方面接触子女。父亲每六个月需通过电子邮件向母亲提供关于子女的健康、教育进展和社交活动的报告。根据法律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不得公开识别在家庭法律诉讼中涉及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程序。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 申诉方获准依靠超过《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3.23(2)(c)条规定的页数限制的书面陈述作出答辩。 2. 为全体法院意见而重新制定的问题应按以下方式回答: 问题1: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1分部)是否有审理和决定此案的原始管辖权,该案在2021年9月1日之前仍在以前称为澳大利亚家庭法院的法院中进行? 答案:是。 问题2:如果问题1的答案是“否”,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1分部)首席大法官是否有权将此案在2021年9月1日之前仍在以前称为澳大利亚家庭法院的法院中转移到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2分部)? 答案:不需要回答。 注意:订单的形式受到法院记录的影响。 注意:本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核,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条),或者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3条记录对订单的变更。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第121(9)(g)条,该法院以Nevins & Urwin的化名发表此判决已获批准。
BRC 5254 of 2018是一篇文本,概述了2018年的某个BRC(相关机构或法案)编号为5254的事项。详细内容需要参考具体文本。
母亲申请与养育程序相关费用驳回。 注意:命令的形式需要根据法院记录的入口进行调整。 注意:这份法院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便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4(b)条)或记录根据《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3条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法案第121条(Cth),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程序的能够辨别当事人、关联人或见证人的记录是违法的。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律法案第121(9)(g)条款,法院根据Defries&Kemeny的化名已经批准了本判决的发布。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02NA(1)(c)(iv)条的规定,该法案的第102NA(2)条的要求适用于本诉讼中各方的质询。 注释 鉴于《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02NA(2)条适用于诉讼中的任何质询,法院今天通知各方: (i)根据这些要求,任何一方都不得亲自质询对方; 以及(ii)根据这些要求,任何质询只能由代表对方的法律从业者进行; 以及(iii)他们可以通过访问CrossExaminationScheme@Legalaid.nsw.gov.au来填写申请表,向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暴力和当事人质询方案申请 律师; 以及(iv)法院将向新南威尔士法援局提供这些命令的副本,该机构负责管理上述方案。 法院恳请新南威尔士法援局给予被告父亲根据联邦家庭暴力和当事人质询方案提供法律从业者的申请以重要优先权,因为此案的继续审理定于2022年3月28日重新开始。 法院恳请新南威尔士法援局考虑将被告父亲在本诉讼中的代表事宜分配给他的现任律师Ms Fawaz,考虑到她在本诉讼中的长期参与以及在2019年8月被告父亲被指控前这个案子在法院进行时, 她是记录中的律师。 注意: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输入。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4(b)条,本法院所述裁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核,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3条记录对命令的修改。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标识家庭法案诉讼中涉及的人物、关联人物或证人的诉讼的行为是违法的。 注意:根据拟制的命名为Nevins & Urwin (No.)的本法院发布的这份裁决的副本可能会受到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3条记录对命令的修改。
根据上述文本,C街,D郊区的房产归安吉洛夫女士(“第二被申请人”)所有,不属于可在克鲁平先生(“申请人”)和克鲁平女士(“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分配的婚姻财产。 有第三被申请人声称在F街,F郊区和H街,H郊区的房产中有利益。 F街,F郊区的房产将通过私下协议出售,由申请人和第一被申请人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负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由昆士兰房地产研究所(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Queensland)的首席执行官提名的房地产经纪人负责。 F街,F郊区房产的销售收益将按以下优先顺序支付:首先偿还安联银行的抵押贷款;支付房地产经纪人的佣金和广告费用等;支付与销售相关的法律费用和支出;支付根据第8条款(b)项下需要补偿的任何费用;其余余额的51.5%支付给申请人,扣除根据第5(d)项订单产生的费用以及结算日欠付的费用,剩余部分支付给第一被申请人。 关于第5条和第6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在F街,F郊区房产出售的结算日前7天内搬离该房产,确保他从房产中移除所有个人物品,保持该房产和院子的清洁。 第一被申请人为了完成销售合同而需要雇佣清洁工或垃圾清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将从根据第5(g)(v)条款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中扣除。 H街,H郊区房产的销售收益将按以下优先顺序支付:首先偿还安联银行的抵押贷款;支付房地产经纪人的佣金和广告费用等;支付与销售相关的法律费用和支出;支付根据第10(d)条款需要补偿的任何费用;其余余额的51.5%按照第9(d)条款计算支付给申请人,扣除根据结算日未付的费用以及根据第8(b)(ii)条款需要补偿的费用。 每一方应在收到要求后的14天内做出对方合理要求的所有行为和事项,包括签署所有必要文件以实施这些命令的规定。 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三被申请人(作为董事和受托人)应及时遵守州财政办公室、土地登记办公室、主要道路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要求,以执行或推动这些命令的条款和条件。
申请人有权查看并复制双方父母在此诉讼中提交的宣誓书以及他们各自提交的风险通知。 在提供给申请人查看和复制的宣誓书和风险通知之前,第一被申请人母亲的居住地址将从文件中删除。 申请人及其雇员、代理人、雇员或委托代表将不得将根据此命令获得的文件用于与新南威尔士地方法院正在审理的第二被申请人父亲的起诉有关以外的任何目的。 注意:此命令的形式需根据法庭记录进行填写。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事法)规则》,此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微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事法)规则》第10.13条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揭示与家庭法诉讼有关的人员、关联人或证人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条第9款(g)的规定,法院已批准以化名Nevins & Urwin在此法案下发布本判决书。
新闻稿概述:此文指出申请休庭将被驳回,并且指出法院的判决原因书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核,以纠正一些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第10.14(b)条,或者根据规则10.13项的变动,这份判决原因书副本可能进行记录变动。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相关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9)(g)条的批准,本法院以“Krupin & Krupin”的化名发布了这份判决。
以下是该文本的简要总结: 1. 所有以前的监护令被解除。 2. 2005年出生的X(“X”)与父亲一起生活。 3. 父亲对X拥有独自的育儿责任。 4. 2007年出生的Y(“Y”)与母亲一起生活。 5. 独立儿童律师被解除。 6. 儿童、青年、司法和多元文化事务部将继续监督Y在母亲家庭中的进展。 备注:法庭记录中的命令形式可能会有所变动。 备注:为纠正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10.14(b)),或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10.13进行订单的变更记录,本判决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的程序并确定涉及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信息是犯罪行为。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9)(g)条的批准,法院用化名Binns&Palister发布了这个判决。
1. 上诉被驳回。 2. 关于成本问题没有任何命令。 注意: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中的条目。 注意:根据《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法院(家事法)规定2021(Cth)》第10.14(b)条款,对于这份法院判决的副本,可能会进行检查以纠正小的排印或语法错误,或根据第10.13条款记录命令的变异。 《澳大利亚家庭法法1975(Cth)》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禁止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的程序,以识别与其相关的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 特此注明,根据《澳大利亚家庭法法1975(Cth)》第121(9)(g)条的规定,使用化名Herriot&Howes由法院发布这份判决已获得批准。
2021年2月8日,一位注册员作出的4项命令中的第4项命令被撤销,不再要求申请人父亲获取和提交2020年10月28日首席法官审判的记录。上诉请求中免除《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22.18条的要求。注意:该判决书的形式应符合法院记录的入口要求。注意:此判决的副本可能需要进行审核,以纠正一些次要的印刷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17.02A(b)条),或者记录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第17.02条对命令的变更。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本法院以Herriot & Howes的化名发表此判决的出版已获首席大法官批准。
(1) 根据 2020 年 7 月 6 日作出的命令,上诉被驳回。 (2) 上诉人父亲需要在这些命令的日期起六个月内支付被上诉人母亲的上诉费用和相关费用,金额为9,500澳元。 注意:订单形式需根据法院记录录入。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 年家庭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条款,法院已经批准以化名 Herriot & Howes 的方式公开此判决。注意:本法院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细微的印刷或语法错误(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澳大利亚联邦)第17.02A(b)条款),或者记录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澳大利亚联邦)第17.02条款的命令变化。
(1)申请人的父亲被允许依赖他于2020年7月30日提交的书面陈述。 (2)被告母亲被允许依赖她于2020年7月31日提交的书面陈述。 (3)于2020年5月27日提交的上诉申请被驳回。 (4)关于费用的问题不作任何规定。 注意:订单的形式取决于记入法院记录的订单。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第121(9)(g)条款,本法院已批准以假名Balmer & Balmer在此刊登本判决。注意:这份法院判决原因的副本可能会进行检讨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17.02A(b)条款),或者记录依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17.02条款的命令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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