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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命令母亲独自负责涉及孩子X(2017年出生)和Y(2018年出生)的医疗和教育问题,但在做出决定之前,需提前通知父亲并给予他表达意见的机会。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每年年底的学校假期期间,孩子们将与每个父母分别度过一半时间。此外,双方需要交换信息并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法院要求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根据这一命令将孩子的姓名列入家庭法观察名单,并进行监测。此判决已获得澳大利亚家庭法1975年(Cth)121(9)(g)的批准并进行了公示。
拒绝了延期申请。 注意:命令的形式要符合法庭记录的要求。 注意:本判决理由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或记录根据第10.13条款对命令的变动。 《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第121条规定,在家庭法律诉讼中,除非有极为有限的情况,否则禁止发布能够识别参与家庭法律诉讼的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第121(9)(g)条款的规定,本法院以化名的方式发布了这份判决。
所有以前的监护令均被解除。母亲独自负有孩子X(2008年出生)和Y(2012年出生)(“孩子们”)的监护责任。母亲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监护申请通知父亲有关孩子的任何重大长期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健康和生活安排。在另一种情况下,父亲须向独立儿童律师和母亲提供入学和参加NN课程或类似期限的愤怒管理课程的6个月的出勤证明,这些课程涵盖与之相同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遵守第8号命令并向母亲和独立儿童律师提供证据后,第7号命令被解除,Y将每隔一个周末与父亲度过时间,从周五放学后(或非上学日下午3:00)直到周一上学前(或非上学日上午9:00)(或节假日时为周二)。 在第9号命令的时间安排开始后,Y与父亲的时间将增加到每两周5个晚上,即每隔一周从周三放学后(或非上学日下午3:00)直到周一上学前(或非上学日上午9:00),除非以书面形式达成另行协议,或者父亲向独立儿童律师和母亲提供以下证据:(a)过去3个月内检测出违禁物质和酒精使用情况的毛发样本测试结果表明未使用违禁物质或过量饮酒;和(b)已完成第8号命令(a)-(b)列出的所有3个监护课程;或,替代第10号(b)命令:(c)已完成NN计划。 根据《家庭法案》第65Y条款,任何一方父母都可以将孩子带离澳大利亚联邦长达一年的时间。只有在收到判决交付日期的通知后,父亲才试图向法院提供信息(未经母亲同意),包括医疗记录和其他事项。 还有迹象表明父亲计划在下周返回B市后向法院提供此信息,但迄今还没有申请重新开庭的申请。假设情况属实,这意味着约束是以最终方式做出的,因此父亲任何尝试获取或使用母亲的医疗资料都将违反该命令。
2023年5月15日发布的三项命令,暂停与父亲与每个孩子相处有关的命令,被解除。注意:订单的形式取决于法庭记录中的条目。请注意:根据《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4(b)条款,本判决的副本可能需要进行审查,以纠正细小的排字或语法错误,或者记录依据规则10.13第一百二十一节,1975年《家庭法》(Cth)中规定的订单变动。1975年《家庭法》(Cth)第121条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中涉及的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的诉讼程序是违法行为。特别指出,根据1975年《家庭法》(Cth)第121条第9(g)款的规定,该法院以化名卡比尔和卡比尔的形式发布本判决已获得批准。
2023年4月12日的1至4号和14号命令被暂停执行。 孩子将与母亲一起生活。 只要得到母亲的书面同意, 孩子可以在监督下与父亲相处。 父亲表示愿意接受CYPS提供的服务,其中一些在之前的法庭命令中有提及,包括参加男性行为改变计划。 母亲需在2023年5月25日下午4点前递交一份申请书和来自每个证人的一份单一合并证词。 父亲需在2023年5月30日下午4点前递交一份申请书的回应和来自每个证人的单一合并证词。 CYPS根据法律第69ZW条释放给各方的文件仅交给各方的法律代表,文件的副本应由法律代表保管,并在相关上诉期满28天后销毁。 MFI-1中未修订的文件应放入一个封存信封中,标有“未经法官批准不得开启”。 在进一步的命令前,MFI-1中未修订的文件将交给各方的法律代表,在本案的临时听证会上作为证据。 请注意,根据澳大利亚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本法院已批准在化名下发布此判决。
文本的概括:第一申请人的亲生祖母珊德伯格女士和第二申请人的继爷爷雅戈维奇先生(以下简称“申请人”)对2016年出生的孩子X有唯一的监护责任。X与申请人一起生活。如果被告母亲继续住在墨尔本,X将与母亲度过时间并保持沟通。亲生祖母必须继续与她在C市M中心的临床心理学家合作,直到治疗师认为不再需要为止。被告必须继续与她的治疗心理学家G先生合作,直到治疗师认为不再需要为止。亲生祖母必须通知母亲有关X的所有当前治疗医疗、联合保健、心理健康或类似专业人士和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并在做出任何关于X的重大决策之前提供该信息的7天内通知母亲。母亲被授权接收X所参加的任何幼儿园、托儿所或学校的通知、信件、报告、邀请函及类似物,包括使用任何亲子应用程序或在线门户的权限。她还被授权直接从与X有关的任何医疗、联合保健、心理健康或类似专业人员、服务、机构或实体处获取任何医疗记录和文件等,并被授权与任何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预约(按照他们的政策)以了解X的发展和治疗,并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继续参与和出席X的治疗会议(根据该专业人员或服务的自由裁量权)。各方可自由向与X有关的任何学校、托儿所、医疗、联合保健和类似专业人员提供这些命令的副本。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已批准以伪名Sandberg&Fairburn的名义出版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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