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搜索结果均基于已公开的判决,绝不杜撰判例。
法官命令: 母亲有权对孩子做出所有重大长期决定,除了孩子的名字。父亲可以在孩子的生日、复活节和圣诞节寄送卡片、信件、礼物和照片给孩子。 为了MS CLOSE和2012年出生的X的人身保护,MR BEAKE被限制不得接近、攻击、威胁、骚扰、恐吓、跟踪或干扰MS CLOSE或孩子X。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68B条的规定,父亲被禁止与母亲或孩子以任何方式联系,除了按照这些命令寄送卡片。 母亲有权向孩子的心理医生提供以下文件。 这份法院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因为印刷错误或者根据法律规则进行修改和审查。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XIVB条,非法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出版参与家庭法庭诉讼的人、涉案人或证人的信息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14Q(2)条批准了以化名的方式发布这份判决书。
所有的育儿计划和先前的育儿指令都被解除。 并且根据最终裁决借口同意,条款在指令附件“A”中。 父亲在涉及孩子健康的任何重大长期问题上负有单独的监护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除非出现需要立即决策的医疗紧急情况,父亲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将以书面形式与母亲沟通决策并提供从医生处获得的相关信息或建议;在收到父亲的书面沟通后的十四(14)天内,母亲将以书面形式回复父亲,并提供她的意见和建议,父亲将认真考虑;父亲将做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母亲决定及其背后的理由;尽管上述指令的规定:在孩子与他一起生活或与他在一起度过时间时,父亲将负责孩子的日常照顾、福利和发展;在孩子与母亲一起生活或与她在一起度过时间时,母亲将负责孩子的日常照顾、福利和发展。 信息交换:每个父母应:在变更住址和/或家庭电话号码和/或手机号码和/或电子邮件地址后的24小时内通知对方;如果孩子在他们的照顾下需要紧急医疗护理,被送入医院或出现任何重大健康问题,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在两小时内通知对方;告知对方所有参与治疗或照顾孩子的医生或其他联合健康专业人员的姓名和地址;授权孩子的每一位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员与另一位父母讨论孩子的健康和医疗治疗;授权并且本令永久授权孩子就读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孩子参加课外活动的实体:向每位父母提供他们可能合理要求的与孩子有关的报告、通知、学校照片副本、信件、郊游通知和请参加家长/教师面谈或其他活动的邀请,包括与任何要求相关的费用,由提出请求的父母支付;并与父母之一举行会议,单独或一起,讨论孩子的进展,包括在指定的家长-教师活动中和孩子日常上学的过程中。 独立儿童律师将向医疗专家提供本命令、本诉讼中提交的展品5(招标包)和Town D医疗记录的副本。 双方将在收到对方书面请求后的7天内进行一切行动、签署所有必要文件,并向澳大利亚护照办公室(或负责实施澳大利亚护照法2005年的其他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以便为孩子发放(并在被要求时重新发放)澳大利亚旅行文件,由提出请求的一方负责发放/重新发放孩子护照的费用。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的规定(如修订),批准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将指令副本提供给:孩子所上/咨询的任何学校、教育机构或看护机构;孩子所咨询/治疗的任何医生、医院或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子女抚养费机构。 Town B房产的销售所得将按以下方式和优先顺序使用:支付销售费用,包括任何营销费用、房地产佣金、过户律师费以及任何一方一开始支付的同意费用;向妻子支付162.5万美元(减去丈夫根据第38条令承担义务已支付的任何金额);其余金额支付予丈夫(如果有的话)。 债务:丈夫将独自负责并支付所有以他的名义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债务:根据ABN...产生的任何债务;National Australia Bank的设备融资合同...;National Australia Bank的个人贷款;欠Q先生的个人贷款;他的Commonwealth Bank信用卡,以...32结束;他的Bank R信用卡,以...27结束;以及由Town B房产的拟议销售引发的任何个人税务责任和资本利得税。
以下文本的概要: 1. 安排在2022年3月14日开始的为期五天的此案的终审被取消。 2. 此案现在被安排在2022年7月4日下午12点之后由Hogan法官主持为期五天的终审,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家庭法庭(第一部)布里斯班分庭进行。 3. 所有当事方需亲自出席此案的终审。 今天的出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将被保留。 注意:法庭今天根据《F案:非专业诉讼当事人准则》[2001] FamCA 348;(2001) FLC 93-072对被告解释了法律程序的义务。 法庭今天告知当事方将以当事方同意在法庭内制定庭审指引以促进延期审理。 注意:判决书的形式将根据法庭记录进行确认。 注意: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此份判决书可能经过复查以更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第10.13条款的规定记录对判决的变更。 《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法案》第121条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刊登揭露涉及家庭法案诉讼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程序是非法的。 注意:本法院已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法案》第121(9)(g)条款的规定,批准以"Fairfax & Fairfax"为化名发表此判决。
2021年12月23日制定的第3、6、7、8、9、10、11、12和13号法令暂停执行,直到申请人于2022年1月10日提起的上诉的裁决作出为止。 在申请人以B Pty Ltd董事身份根据针对B Pty Ltd的传票提供给法院的文件和根据于2021年12月31日提交的针对C Bank和National Australia Bank提出的传票提供的文件的裁决作出之前,这些文件将被封存,任何一方、其法律代表或法院的任何官员均不得查看、检查或复制这些文件。 今日出庭的费用及与此次出庭有关的附带费用保留。 原定于2022年2月7日开始的为期三(3)天的最终审理将取消。 原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30的预审案件管理听证会也将取消。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可能会因记录输入法院的记录而受到影响。 注意: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法庭和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本法庭裁决原因副本可能会受到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者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法庭和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记录订单的变化。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条,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揭示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9)(g)条,该法院以Luna & Luna化名发表本判决已获批准。
1. 被申请人有权申请对2021年7月16日由注册官员作出的命令进行复审。 2. 2021年7月16日由注册官员作出的命令被撤销。 3. 对于2021年6月4日发给B Pty Ltd的传票,不再要求其提供2017年7月1日以后的文件。 对于2021年6月14日发给National Australia Bank的传票,被撤销。 被申请人有权发给C Bank的传票,要求提供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每份文件、电子邮件、记录或笔记,满足以下描述:(a)在2016年9月送达给Suncorp的贷款变更文件…88; 和(b)所有与账户…88有关的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和笔记; 和(c)Ms Luna的名下持有的所有账户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交易清单; 和(d)B Pty Ltd和IRIQ Law Pty Ltd名下的任何账户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交易清单; 和(e)账户号码为…98,…90和…28的交易清单。 被申请人有权发给National Australia Bank的传票,要求提供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每份文件、电子邮件、记录或笔记,满足以下要求:(a)账户号码为…61的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交易清单; 和(b)账户号码为…14的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交易清单; 和(c)以B Pty Ltd名义的全部交易清单; 和(d)以IRIQ Law Pty Ltd名义的全部交易清单。 在2022年1月10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作为B Pty Ltd的董事,如果没有已经提供的文件,需提供2021年6月4日发给B Pty Ltd的传票所要求的文件,时间跨度包括2017年6月30日。 为了遵守第8项命令,申请人作为B Pty Ltd的董事,被允许:(a)仅对要出示的文件中的客户姓名进行涂黑处理; 然后(b)提供涂黑处理后的文件副本。 在妻子和/或她的法律代表根据第12项命令允许的方式对C Bank和National Australia Bank提供的文件进行涂黑处理后,被允许被申请人的法律代表进行查看。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Cth),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程序的识别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2021年9月20日,由注册员做出的修改后的命令被撤销。 以下的紧急救济申请将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点进行听证会: 母亲于2021年6月28日提出的案件申请; 父亲于2021年7月15日提出的案件申请回应; 父亲于2021年7月15日提出的案件申请;以及 母亲于2021年7月20日提出的案件申请回应。 于2021年9月24日提出的复审申请被驳回。 各方不需要发布第4项命令的理由。 注意: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录入。 注意:本判决理由书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核,以纠正小的打字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事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款)或记录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事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款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第121条(澳大利亚联邦法律),未经特定情况下的同意,发布涉及家庭法律程序中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身份的程序是违法的。 特此注意,本法院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第121(9)(g)条款,以假名“Fairfax & Fairfax”发布本判决已获得批准。
1. 2021年8月13日提起的上诉申请应驳回。 2. 上诉应被驳回。 注:该命令的形式将根据法院记录的输入而定。注:本法院判决原因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查,以纠正一些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04年(Cth)家庭法规则17.02A(b)),或根据2004年(Cth)家庭法规则17.02的规定记录对命令的变更。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Cth)家庭法第121(9)(g)条,法院以“费尔法克斯和费尔法克斯”为化名公布了本判决。
1. 诉求被驳回。 2. ETT支付EVE的费用,金额为13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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