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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提交的复审申请被维持。申请人父亲于2023年11月10日提交的诉讼程序申请将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00临时听证。关于用于临时听证的宣誓书:-这样的案例大纲将包括:-(a)所请求的法院记录的一分钟,指出法院未批准当事人在诉讼程序申请或对该申请的回应中实质性修改所请求的法令;(b)列出重要事件的年表;(c)拟依赖于临时听证的文件清单;(d)简要的争论摘要,以及(e)任何相关的案例法律。当事人必须确保在临时听证前检查任何根据传票产生的材料。法律代表可以向其他被聘请或委托出庭的律师提供限制文件,但除此以外,必须交给接收受限文件副本的任何人,包括律师或辩护人,一份封存的这些命令文件并按照法庭的进一步命令。当律师代表的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a)律师代表的指示被取消和/或停止行动;(b)本程序的最终确定,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法庭确定,律师代表必须立即向法院回复一封寄给书记员的机密信,附上这个命令的副本以及依照上述段落获得的任何和所有文件的副本。允许短期送达,父亲必须在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送达提交的初始申请和任何支持材料。1975年《联邦家庭法》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确定参与家庭法律程序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属于违反法律。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第121条第9(g)款的批准,法院以化名形式公开了本判决。
司法官Curran法官命令了双分手续的最终听证会,目的是确定相关问题,包括将第三被告的股份转让给丈夫,并将财产转让给已故丈夫的遗产。法院注意到双方同意法庭命令,确保已故的Shamon先生合法和有利地持有Suburb J财产的一半份额。同时,妻子的一些请求被驳回。
在这些命令中,以下术语的含义如下: (a) “公司”指: (i) G1 Pty Ltd; 要求将Trust的受托人H Pty Ltd加入到妻子在2023年5月4日的申请程序中。 根据《2001年公司法》第420条的规定,接管人应进行和管理公司和信托的业务。 接管人应在这些命令生效后28天内向法庭、妻子和丈夫提供一份关于公司和信托财务状况的中期报告,其中包括:(a) 接管人认为合适呈现公司和信托真实准确的财务状况的信息和资料; (b) 接管人认为适当的关于业务的进行或清算或清偿的任何建议; (c) 与接管有关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的账户报告。 接管人有自由申请就批准自己的报酬或支付不超过《破产实践计划(公司)60-15》规定的最高默认金额的合理金额提出短时间通知寻求进一步指示。 关于任命接管人的申请,妻子无需提供损害赔偿的保证。 (c)支付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给指定的律师,存放在K3 Pty Limited名下的受控资金账户,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命令。 所有当事人有自由通过与Rees法官助理安排申请与第12和第13条命令相关的事宜。
根据法官命令,要求将P Onh先生作为第二被告加入到法律诉讼中。另外,文件中还包括了通过再融资方式对Suburb E Property的抵押贷款进行部分解决,以及Suburb J Property的出售安排。文中还指出了结算出售Suburb J Property和Suburb E Property的收益分配方式,并且确定了对妻子的财产所有权。此外,还说明了根据家庭法案的相关规定,当丈夫获得超级基金利益时,应支付给妻子相应的利益,并进行相应调整。最后,根据澳大利亚家庭法案1975年(Cth)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批准使用Onh&Jang的化名进行本判决的公布。
对上诉的上诉请求被驳回。在这些命令的日期起的28天内,上诉人应支付上诉费用,金额为12,180美元。请注意:订单的形式需根据法院记录进行确认。请注意:此份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印刷或语法错误(依据2021年《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事法规》第10.14(b)条款),或根据10.13条款记录对订单的变更。根据1975年《家事法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条的规定,除非在极少的情况下,公开揭示与家庭法律程序有关的个人、相关人或证人身份构成犯罪。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事法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条的规定,该法院批准以Cosola&Moretto的化名发布此判决。
这些命令的日期起14天内,各方应向Riethmuller法官的审判庭提供一份联合草案命令,以实施这些理由,并在这些理由中发现任何数值错误时,以电子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注意:命令的形式视为记录在法院档案中。 注意:此份法院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规则10.14(b)),或记录根据规则10.13的命令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条款,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表涉及家庭法诉讼的程序,并识别相关人员、涉案人员或证人,都构成违法行为。 特此注意,本法院以Onh&Jang的化名发布此判决经已获得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款的批准。
申请人的妻子(“妻子”)将放弃对以下财产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a)位于悉尼J街(“J街财产”)的财产,包括所有以甲方丈夫(“丈夫”)的名字唯一登记的地皮; (b)位于L郊区K街(“K街财产”)的财产,包括所有以丈夫、BB女士和CC先生名字登记的地皮; 根据法律第74条,丈夫将以每周720澳元的清款方式按期支付给妻子,付款将进入妻子指定的账户,第一次付款将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付清。 丈夫将继续直接向管理该房产的房地产代理支付每周最高金额为650澳元的房租,如有需要,支付将提前进行,直至妻子为自己和孩子购买住房或本判决书作出后的18个月内,以较早者为准。 根据法律第90XT(1)(a)条规定:(i)妻子有权按照《家庭法(养老金)规例2001》(澳大利亚联邦法令)第6章计算的金额;(ii)丈夫在基金中的权益相应减少。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签署任何必要的文件或文书以执行本判决书,根据法律第106A条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庭和家庭法庭悉尼分庭将被指定为亲自代表该方签署该等文件或文书,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确保文件、文书的有效性和效力,前提是向法庭提供关于该方未能签署的证明性书面陈述。 当在执行本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困难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前通知七(7)天的情况下提交申请。 根据《家庭法1975》(澳大利亚联邦法令)第121条规定,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程序中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身份的刊物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院根据《家庭法1975》(澳大利亚联邦法令)第121(9)(g)条的规定,已批准以化名Hanas & Jolaha发布本判决。
2022年11月2日,丈夫提出的一项申请被驳回。 2023年3月7日,丈夫提出的修改配偶赡养费命令的申请得到驳回。 丈夫必须立即采取一切行动并签署所有文件,以提供妻子所需的仅通过互联网访问Zanetti实体的所有账户及相关信息。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需进入法庭记录。 注意:此份裁决书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条),或根据第10.13条的规定记录对命令的修改。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中涉及的人物、相关人物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据澳大利亚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的规定,该法院经批准可以以Zanetti&Zanetti的化名发布此判决书。
The court is scheduled to hear the appeal made by Mr. Shamon in respect of the death of a relative on December 16, 2021.
根据这些命令的日期,第二被申诉人的律师需要在七(7)天内写信给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主席,附上这些判决的理由、反映这些判决的命令的副本和B博士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11月8日和2022年7月1日的报告,要求主席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事法庭(家事法)规则(Cth)第 3.15号规则提名一位适当的律师作为第二被申诉人的诉讼监护人。同时,申请人和第一被申诉人需要在遵守第1号命令的同时,进行一切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文件,以授权向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支付660美元费用,以便从当事人托管的信托资金中支付(首先)以促成提名适格的律师作为第二被申诉人的诉讼监护人。注意,受控资金账户的详细信息如下: (a)账户名称:约克律师家事专家有限公司 ITF Laghari先生和Laghari女士CMA; 根据这些命令,由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主席提名的律师被要求同意担任第二被申诉人的诉讼监护人,并在收到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主席提名后的14天内向申请人和第一被申诉人提交同意任命的通知和送达地址的通知。遵守第4号命令后,被提名的律师有权获取SYC2267/2020法庭档案的副本。在第6号命令中规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第二被申诉人的律师向Riethmuller法官的助理发送提名和接受律师担任第二被申诉人诉讼监护人的详细信息,以便在处理室制定正式任命的命令。诉讼监护人的费用,最多不超过10,000美元,首次从受控资金账户中为申请人和第一被申诉人持有的信托资金支付,申请人和第一被申诉人需要进行一切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文件,以授权支付任命的诉讼监护人的合理费用,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美元。对于在2022年6月20日提起的一项申请的成本,保留给审判法官。《家事法》1975年(Cth)的第121节规定,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标识与家事法律程序有关的人、相关人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
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规则》第7.11条的规定,被告应获准提交C房地产公司的B先生提供的估值证据,并依赖于B先生于2022年5月21日的报告,作为F街,D区,新南威尔士州的房产在当前日期的估值。 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规则》第7.31条,各方安排专家证人会商的时间将延长至14天。 与2022年5月30日提起的诉讼中被告的申请相关的费用将保留以待审判。 注意:订单的形式可能要根据法院的记录进行修改。 注意: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印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10.13条记录订单的变更。 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揭示涉及家庭法诉讼的人、有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法院以Moretto & Cosola的化名批准了本判决的发布。
2022年5月2日密封的母亲的应讼申请被驳回。双方要求单一专家H博士更新他于2020年7月20日的报告,并根据2020年4月23日制定的命令第17条更新考虑的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a) 更新的报告必须在最后听证会开始前的四周内提供给双方; (b) 双方有权在与单一专家进行面谈的一周前以指示的方式向其提供以下文件,注意:面试将在最后听证会开始前的六周内进行:(i) 这些诉讼中作出的所有命令的副本;(ii) Altobelli J于2021年3月1日所作的判决理由的副本;(iii) 根据传票出示的所有文件的副本,根据本命令的规定,双方有权发出最多10份传票;(iv) 每一方及其证人的一份审判宣誓书副本,以及其附件和/或展品;(v) 双方书面协商同意的额外文件;(vi) 法定代理人希望单一专家查看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更新的传票材料。 在母亲在财产事务中获得其应得份额后,父亲先行支付单一专家的费用,并由母亲支付单一专家费用的一半。 2022年5月2日密封的应讼申请的双方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被保留。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输入。 注意:本法院判决书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字面或语法错误(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Cth)第10.14(b)规定),或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年(Cth)第10.13条规定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1975年家庭法法案》第121条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的诉讼程序中涉及的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9)(g) 的批准,本法院以Jansen & Kwan为化名发布此判决。
1. 管辖权裁定驳回上诉方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成本法案》(Cth)申请费用证书的申请。 2. 法院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成本法案》(Cth)第6条款的规定,授予第一被告费用证书,该证书在法院的意见下,认为总检察长应当根据该法案向第一被告授权支付由她在上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 注意:判决的形式受法院记录的条目的约束。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事法院(家事法)规则》,本判决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核以纠正轻微的印刷或语法错误,或根据第10.13条规定记录订单的变化(Cth)。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以Hakim&Salim(No 2)的化名批准在本判决下发布。
申诉人被允许上诉由初审法官于2021年7月9日作出的临时令中的第2和第8条。申请上诉于2021年7月9日作出的临时令的申请被驳回。针对初审法官于2021年7月9日作出的临时令中的第2和第8条的上诉作出以下裁定:(a) 第2条中的“与当事人协商或最终听证会确定款项的分类保留”被划去;(b) 第8条被撤销。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四天内,申诉人需提交并送达有关费用问题的书面陈述。申诉人收到申诉人的书面陈述后,第一被告在收到后十四天内提交并送达对此的书面陈述。在收到第一被告的书面陈述后七天内,申诉人可以提交并送达严格的书面陈述作为回复。注意:裁定的形式受法院记录中的条目的约束。注意:本法庭理由判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字或语法错误(《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联邦)》第10.14(b)条款),或记录根据《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联邦)》第10.13条款对命令的变更。特此声明:本法庭根据《家庭法》1975年(联邦)第121(9)(g)条款批准以Hakim & Salim为匿名在本判决中进行出版。
以下是对文本的中文总结: 1. 关于M·卢卡克斯先生于2021年11月16日提交的费用申请,被驳回。 2. 关于妻子于2021年12月3日提交的费用申请,被驳回。 3. 关于丈夫于2021年12月20日提交的费用申请,被驳回。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庭记录的输入。 注意:根据《联邦巡回及澳大利亚家庭法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4(b)条款,此份判决书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记录根据第10.13条款对命令进行的变更。 《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法案》(Cth)第121节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中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身份的诉讼是违法的。 据悉,本法院以Lukacs & Lukacs化名的身份发布本判决,依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法案》(Cth)第121(9)(g)条的批准。
总结如下: 1. 妻子必须在28天内支付丈夫在2021年2月15日提交的反对通知-传票的费用,这是对2021年1月29日由澳大利亚国家银行有限公司发出的两份传票的回应,费用根据协议或评估确定。 2. 妻子必须支付提交于2021年2月17日的反对通知-传票的参与者费用,以回应于2021年1月29日对澳大利亚国家银行有限公司发出的传票,但不包括以下费用: (a)2021年3月3日的传票听证会费用; 在上述命令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妻子必须支付下列费用:O Barns先生、T Barns女士和E Pty Limited与高级法院登记官命令审查申请有关的费用,金额为7,652美元。 妻子申请儿童抚养离开令被驳回。 出生于2018年的孩子X应按照每四周的周期与丈夫共度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a)每周二从下午3点到周三上午9点。 周二上午和周五下午的交接由丈夫从托儿所接X。 丈夫和妻子不得在X面前谈论诉讼事项或允许其他人这样做。 妻子被禁止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进行X的医疗或辅助医疗治疗。 1975年(Cth)《家庭法法案》第121条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揭示涉及家庭法程序的人物、相关人物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
1. 根据法院命令,双方必须立即采取一切行动和签署所需文件,从由York Law Family Law Specialists CMA Mr Pappas and Ms Pappas BSB ...创建的受控资金账户中支付金额为$200,000给申请人的律师,即York Law Family Law Specialists,作为部分财产结算。 2. 此案件已提交给案卷登记员进行案件管理,暂时分配给一个司法案卷。 备注:本命令的形式受法院记录的影响。 备注:此判决的副本可能会接受审查,以纠正小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4(b)条款),或者记录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3条款的命令变动。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条的规定,在家庭法庭诉讼中,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能够识别涉案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已获得法庭的批准,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款,通过本法院以Pappas&Pappas的化名发布本判决。
以下是文章的概述: 1. 申请人在2021年8月23日提出了一项申请,要求重新审查高级注册官麦克纳马拉的决定。该申请被驳回。 2. 注意到被申请人寻求费用令,此类申请将通过书面提交方式进行,并在公室内作出决定。 3. 在这些指令生效之日起的14天内,被申请人应提交不超过500个字的费用简短书面陈述,以及任何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随后的14天内,申请人应提交不超过500个字的回应陈述,以及任何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5. 此后,将保留判决。 注:订单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的输入。 注:根据《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4(b)条及《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第10.13条的规定,本判决书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或记录根据规则第10.13条的变化。 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第121条(CTH),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人、关联人或证人的诉讼是一种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院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第121(9)(g)条的规定,批准以名称Fabell&Fleetwood为笔名进行本判决的公开发表。
以下是文本的中文摘要: 1. 在这些命令签发之日起30天内,妻子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丈夫她是否希望保留位于B街区(“B街区”)的财产。 2. 丈夫和妻子分别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平均分配他们在Westpac银行的联名账户中持有的资金。 3. 除非命令另有规定,否则每一方在这些命令签发之日所拥有的财产和个人财物将归各自所有。 如果妻子按照第1项命令通知丈夫她保留了B街区的财产,则丈夫和妻子需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a) 出售D街区(“D街区”)的房产; (b) 从销售总额中支付中介费、销售费用和与销售相关的资本利得税; (c) 平均分配剩余金额。 丈夫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他在B街区的权益转让给妻子,并且在转让同时,妻子需执行以下措施: (a) 向丈夫支付39,0723美元; (b) 清除B街区上的现有抵押贷款。 妻子将独自负责支付B街区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共管费和抵押贷款利息,自命令签发之日起算。 如果妻子未按照第1项命令通知丈夫,则丈夫和妻子需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a) 出售B街区和D街区的房产; (b) 从销售总额中支付中介费、销售费用和与销售相关的资本利得税; (c) 将净收益的一半支付给妻子; (d) 向妻子支付814,261.50美元; (e) 将销售所得的余额支付给丈夫。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受法院记录的影响。 注意:本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及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4(b)条),或根据2021年《联邦法院及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Cth)第10.13条记录命令的变化。 《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典》第121条规定,在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公开识别参与家庭法律诉讼的当事人、相关人员或证人属违法行为。
以下是文本的总结: (1) 对申请人提出的关于本诉讼的成本及相关事项的请求,以赔偿性质为基础的申请被驳回。 (2) 对申请人提出的关于本诉讼的成本及相关事项的请求,以律师/客户为基础的申请被驳回。 (3) 被申请人必须按照当事人/当事人的基础支付申请人本诉讼的成本,成本金额固定为12500美元。 (4) 在2021年12月12日下午4:00之前,被申请人必须支付申请人12500美元。 注意:订单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中的条目。 注意: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4(b)条,本审判理由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查以纠正微小的印刷或语法错误,或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第10.13条的规定记录对订单的变更。 《1975年(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法案》第121条规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揭示家庭法律诉讼中涉及的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特此注意,这个法院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法案》第121(9)(g)条的规定,批准以化名Stylianos & Stylianos的名义刊登此判决。
2021年9月24日递交的复审申请被驳回。需要注意的是,判决书的形式将根据法庭记录中的录入进行调整。此份判决书可能因规定的第10.14(b)条款(《联邦巡回法庭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2021》(Cth))造成的轻微印刷或语法错误而被审查,或根据第10.13条款修订命令。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条,除了非常有限的情况外,发布涉及家庭法程序中的人、相关人或证人的程序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法案》(Cth)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庭以“Dyne&Dyne”为化名发布此判决书是可以被批准的。
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庭(家庭法)规则第10.14(b)条的规定,2021年2月18日的第6(a)(i)和第6(e)条将被修改如下: “第6(a)... (i)法庭注意到N·桑默先生支付给C律师事务所的款项是妻子判决款项的一部分,金额为452,354美元,应由他支付给妻子的金额相应减少为404,306.80美元; 妻子请求从信托基金中解冻20,000美元的申请被驳回。 法庭宣布第三方干涉者在未支付费用方面不存在留置权。 法庭确定N·桑默先生和P有限公司的最终听证会费用为161,676.30美元。 法庭确定N·桑默先生和P有限公司提出的纠正规则申请的费用为11,000美元。 法庭确定丈夫的费用为76,000美元。 1975年《家庭法》第121条(澳大利亚联邦)规定,在家庭法庭诉讼中,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外,发布能够识别参与家庭法庭诉讼的人、相关人员或证人的内容属于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庭以桑默和桑默的化名公布了这一判决。
(1)2020年5月11日提交的上诉申请被驳回。 (2)申请人应按照约定支付被申请人的费用,如未达成协议则由法院评定。注意:订单的形式需根据法院记录的订单进行入口。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第121(9)(g)条款,法院已经批准以Shee&Hale的化名在此刊登判决。注意:这份法庭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核,以纠正轻微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定》第17.02A(b)条款),或者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定》第17.02条款记录订单的变更。
(1) 申请在2019年4月24日提出的追加请求被驳回。 注:该命令的形式取决于法院记录中的命令登记。特此通知,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ommonwealth) 第121(9)(g)条款,本法院通过化名Jolaha & Hermes发布此判决经元首大法官批准。注:此判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核以纠正微小的印刷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Commonwealth) 第17.02A(b)条)或记录命令的变更(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Commonwealth) 第17.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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