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搜索结果均基于已公开的判决,绝不杜撰判例。
1. 父亲被允许提出口头申请以扩大他根据2021年4月22日制定的指令第2段可以提供的证据的范围,包括儿童保护机构的调查和最近几个月发生的其他育儿问题。 2. 母亲被允许提出口头申请以提供来自非单一专家证人W的证据,并获得进一步的诉讼资助。 3. 口头申请将在当天进行裁决。 对于2021年4月22日制定的指令第2段进行修改,以包括:“c)自2019年12月23日结束证据以来发生的相关发展或事件。” 请注意,12,500美元的款项需要立即支付,并且父亲可以直接支付给母亲的律师和/或根据本指令第11段进行支付。 如果父亲对任何所谓的支付的适当性提出异议,他可以自由安排与我的办公室联系以安排此事 - 电子邮件... 如果部门未在2021年11月18日之前向法院提供报告,则各方应自行商讨延迟提交材料的日期,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独立儿童律师应立即通知我的办公室,并安排审理此事。 独立儿童律师应于2021年12月1日之前向各方发表她的初步意见,并将副本发送给我的办公室,说明她认为应该对与2016年出生的儿童X相关的所有育儿问题作出的命令。 由家庭、公平和住房部提供的信息是保密的,未经本法院命令,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 据Family Law Act 1975(Cth)第121(9)(g)条的规定,本法院已批准以化名Biondi&Koen公开发布本判决。
1. 2021年8月5日提起的上诉申请应驳回。 2. 任何一方寻求就申请要求成本的命令,应在14天内提交一份不超过五页的书面陈述,指明要求的命令及为该命令提供的理由。 3. 任何被要求承担成本的一方,在接到按本命令第2款提交的书面陈述后的七天内,提交一份不超过五页的书面陈述作出回应。 注意:命令的形式需符合法院记录的内容。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法律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本判决的副本可能会受到审核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r 10.14(b) 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 (Family Law) Rules 2021 (Cth)),或根据r 10.13联邦法律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的规定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条,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公开显示与家庭法诉讼相关的人士、有关人士或证人的诉讼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案第121条第9款(g)的规定,本法院以Halstron & Halstron的化名发表此判决的出版已获批准。
1. 立案的反诉方被要求以总额29.5万美元支付反诉方的费用。 2. 指示注册官要求银行担保支付全部15万美元,并在收到款项后将其支付给反诉方。
1. 要求将1962年出生的被申请人Fowles先生列入机场监控名单,并在法院下达进一步命令前保持在机场监控名单上。 2. 请求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执行此命令,将Fowles先生的姓名列入澳大利亚联邦境内所有出入境点的机场监控名单,并在法院下达进一步命令前保持被申请人的姓名在名单上。 3. 请求紧急将一项进行中申请的申请书列入法官审理。 申请人妻子的律师将紧急提交一项进行中的申请书和附属宣誓书至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及家事法庭一部。 法官将于2021年9月20日星期一提供上述命令的理由。 注意:此命令的形式将根据法院记录的入口进行调整。 注意: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及家事法庭家事法规》(澳大利亚联邦)第10.14(b)条,本判决意见副本可能会经过修正以矫正次要的打字或语法错误,或根据《2021年联邦巡回法院及家事法庭家事法规》(澳大利亚联邦)第10.13条的规定记录对命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联邦家事法》第121条款,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诉讼的揭示涉案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身份的程序是违法的。 特此声明: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联邦家事法》第121(9)(g)条款,本法院以Fowles & Fowles为化名公布此判决。
1. 所有以前的育儿命令被解除。 2. 父亲和母亲对于关系中的孩子(X于2009年出生,Y于2011年出生,Z于2011年出生)具有平等的共同抚养责任。 3. 孩子在学期期间与母亲一起度过时间,具体如下: 在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请求后的7天内,父亲和母亲应进行所有必要的行事和签署所有必要或要求的文件,以更新或取得孩子或其中任何一个的英国、新西兰和/或澳大利亚护照,包括签署并退还给对方的所有护照申请文件和同意表格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并且如果母亲未能或拒绝遵守本段的规定,则本法令允许父亲根据澳大利亚2005年《护照法》第11条的规定,即使没有母亲的同意,也可以申请允许为孩子更新和/或发放澳大利亚护照,并且法院在此确认这种法令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 父母应尽力确保孩子在他们的照顾期间参加他们通常的课外活动。 尽快,父亲和母亲都应咨询孩子的主治医师和/或儿科医生,以进一步评估和转诊(如有必要),以应对孩子具有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和可能处于自闭症谱系的诊断给予的具有挑战性的行为。 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Cth)第44(6)条的规定,驳回授予母亲根据财产和/或配偶赡养命令的请求。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院,墨尔本注册处的传票办事员的规定,法院出示的所有文件和各方所依赖的展品在这些命令的到期之日起30天后或任何上诉结束时都将归还给提出同样的人或组织。 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Cth)第121条的规定,出版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曝光识别涉及人员、相关人员或证人,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都构成犯罪行为。 当前法院批准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Cth)第121(9)(g)条第126条的规定,以Barnham&Timbrell为化名,在本判决的出版上标注。
以下是对文本的中文总结: 1. 应撤销2021年8月10日制定的第2至第5项指令。 2. 根据2021年8月10日的一致决议,丈夫支付的5000美元应被视为配偶维护费。 财产支付部分: 被申请人丈夫应向申请人妻子支付或导致支付暂定的配偶维护费,每月8750美元。 被申请人丈夫应按时作为郊区D房产的按揭付款,直接支付给E银行。 被申请人丈夫应向申请人妻子支付或导致支付每月固定金额500美元,用于支付郊区D物业税和住宅保险费。 根据1989年《子女抚养(评估)法》(Cth)第139条款,被申请人丈夫应支付或导致支付以下费用:(a)作为紧急儿童抚养费用,每月向申请人妻子支付2037美元,该款项归X(出生于...2013年)(以下简称“孩子”);(b)向F学校支付所有与孩子有关的费用,收到发票后与学校进行一切必要的安排,并收到与孩子有关的所有未来发票的副本;(c)在收到收据或税务发票后支付孩子的校服费用,并偿还自此指令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妻子所支付的任何此类费用。 注:指令的形式需根据法院记录的输入而定。 注:本判决理由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21年(CTH)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事法院(家庭法)规则10.14(b)),或根据联邦巡回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10.13(CTH)记录指令的变更。 根据1975年《家庭法律法案》(CTH)的第121条,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发布涉及家庭法律诉讼的程序并确定人员、关联人员或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批准修正申请;驳回解除禁令或提供担保的申请。
1. 根据《个人伤害诉讼程序法》第32(2)条款,被告在索赔的任何审判过程中禁止使用作为2019年2月19日提交文件清单第26项的文件; 2. 根据《个人伤害诉讼程序法》第32(2)条款,在诉讼中,被告可以依赖于2019年2月19日提交文件清单中引用的任何文件以及于2019年3月25日披露的跳伞合同,除非另有命令; 3. 原告的申请和被告的申请必须被否决; 4. 申请费用将成为诉讼费用。
我将听取各方对于具体的命令形式和费用的意见。
被告/反诉原告将在2021年5月12日开始的庭审中通过音视频链接从捷克共和国提供证据。
1. 根据裁决,原告判定双方被告总计支付172,554美元; 2. 在反诉中,第一被告应支付原告判决金额的60%,第二被告应支付原告判决金额的40%; 3. 我将听取各方关于成本适当后续指令的意见; 4. 可放还证据; 5. 如需要进一步或其他指令,可以在提前7天通知的情况下自由申请。
以下为中文摘要: (1) 第一被告于2019年10月10日提出的口头申请中止程序被驳回。 (2) 上诉案件编号EA 99/2019的听证会被加速进行。 (3) 上诉案件编号EA 99/2019将于2019年11月15日进行听证。 注意:该命令的形式将根据法院的记录进行输入。值得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令》(Cth)第121(9)(g)条款,首席法官已经批准本法院以Rader&Rader及其他人为化名,发表本判决。 注意:此原因判决的副本可能会经过审查以纠正一些排版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令》(Cth)第17.02A(b)条款),或者记录命令的变更(根据《2004年家庭法令》(Cth)第17.02条款)。
(1) 上诉被允许。 (2) 2019年9月6日作出的命令被撤销,被告妻子于2019年7月26日提交的申请和于2019年9月3日修订后提交的申请被驳回。 (3) 法院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案》(Cth)第9条的规定,授予上诉方丈夫费用证书,即法院认为愿意由总检察长根据该法案向上诉方丈夫支付上诉相关费用的证书。 (4) 法院根据1981年《联邦诉讼(费用)法案》(Cth)第6条的规定,授予被告方妻子费用证书,即法院认为愿意由总检察长根据该法案向被告方妻子支付上诉相关费用的证书。 注意:订单的形式取决于该命令在法院记录中的记录。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Cth)第121(9)(g)条的规定,法院批准本判决以Paradin&Paradin化名发布。注意:本判决原因的副本可能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排印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Cth)第17.02A(b)规定),或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Cth)第17.02规定记录对订单的变更。
(1)费用暂无具体安排。 注意:由于法院还未在记录中输入该命令,因此命令的形式可能会有所变动。需要注意的是,根据1975年《家庭法》(Cth)第121(9)(g)条款,本法院以Pergolesi&Bannister的化名公开发表了本判决。注意:本判决的副本可能会进行审查,以纠正小的字体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则》(Cth)第17.02A(b)规定),或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Cth)第17.02规定记录对命令的修改。
(1) 上诉被驳回。 (2) 上诉人支付被申诉人25000澳元的上诉费用。注意:订单的形式仍需记录进入法庭的档案。特此注意: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第121(9)(g)章)第首席大法官的批准,本法院以假名Etola & Imani公开刊登本判决。注意:此判决的副本可能因修复次要的排版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则》(澳大利亚联邦)第17.02A(b)章)或记录订单的变动而进行审核(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则》(澳大利亚联邦)第17.02章)。
(1) 准许上诉。 (2) 允许上诉。 (3) 驳回争议通知。 (4) 取消Judge Scarlett于2016年7月18日作出的命令,并作如下命令:1. 撤销于2014年6月25日提出的上诉。 (5) 驳回于2016年11月11日提出的上诉申请。 (6) 不作费用的相应命令。 (7) 法院根据《联邦诉讼法案》1981年第6节的规定,向第一被告授予费用证书,即,在法院的意见下,首席法律顾问有权根据该法案支付第一被告在上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 注意:订单的形式需在法院记录中输入。据悉,根据1975年《家庭法案》(联邦)第121(9)(g)条,法院批准了以Child Support Registrar & Pearce and Anor为化名在本次裁决中进行公示。注:这份法院的裁决原因副本可能需经过审查以纠正轻微的印刷或语法错误(2004年《家庭法规》(联邦)第17.02A(b)条),或记录根据2004年《家庭法规》(联邦)第17.02条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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